第五,两国必须谨守华夏礼仪,典章制度,文字衣冠,不得入天竺之法。
第六,两国每年谴使入京,朝贡天子。
第七,两国每年纳贡黄金一千两,为祭祀华夏之祖的酎金。
第八,献恒河之北九府七州六十二县,以及所属人口给大唐,三月之内移交唐廷治下。
第九,两国为大唐之藩属诸侯,大唐应扶助之,永为君臣之国。
当国书盖上大唐的传国玉玺时,两人得知是传国玉玺,久久无言。
传国玉玺在手,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天意啊,天意。
至此,两国在法律上成为大唐诸侯属国。
第550章 嵯峨山的发现!
国书一签订,意味着法律上唐廷将在获取两个瀛州大小的土地。因为恒北之地,不但包括了天竺恒河之北的平原膏腴地带,还加上了后世尼泊尔、天竺东北以及孟加拉国。
事实上远不止恒河之北的平原。这块土地,人口近千万,占了两国人口的三分之一还多。
这些人口,不光是天竺人,还有少数是从东边迁移过来的南洋人。
两国使者签完国书,立刻回国禀报不提。要是他们的国主要反悔,这就是一纸空文。
不过,唐军一定会在三月内出兵进驻恒北,接受新的土地。对方要是反悔,那就必须要和唐军打仗,多半不敢反悔。
什么是势比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