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么,王十三烧死了刚出生的女婴!”一个村民指着一处屋子说道,恨恨将锄头往地上一顿,“圣王的旨意下来大半个月了,乡公所村公所天天重复朝廷的命令,可他还敢干!不怕王法么!”
另一个村民说道:“这是王十三杀的第四个女婴了,不生儿子不甘心啦!”
第三个村民叹息道:“冤孽啊。王十三前三胎都是女子,被他溺水了。这第四个,他就不再淹死,而是要烧死。”
“你道为何?他说自己命背,连生几个都是女子,是那女子阴魂不散,是水鬼,不怕水溺,这次就用火烧,看她下次还敢不敢来!”(史实)
有一个村民道:“古柏村一百多户人家,一半人家打光棍!我好好一条汉子,年过三十也没娘子!这怪谁!古柏村当年可是个镇子,现在变成一个村了!”
“王十三烧死女婴,就没有人阻止么?”这汉子怒道。
另一个村民道:“阻止?怎么阻止?他是偷着烧的,等别人发现,孩子都烧成一团了。哎可怜呐!当年,我也溺死过一个闺女,要是当时不弄死,现在也快出嫁了。”
有人问:“王十三人呢?”
“人?早就被抓到村公所了,估计已经移交到乡公所了!”
正在这时,忽然一个老汉冲过来,大喊道:“乡亲们,行行好,快去乡公所帮十三求个情啊,他和他娘子,快要被送到县衙了!”
此人是王十三的父亲,王六。
然而他的话还没落音,村正和治安使就手按唐刀大步走过来。
王六一见,顿时脸色惨变,“村正官人……”
村正是一个瘸了腿的退役锐士,可仍然带着唐军的锐气。
“王六,你儿子杀婴,你是知情人吧?”村正冷冷问道。
“村正官人,我……”他的确是知情人,还帮着放风,也知道朝廷的禁令,可终究存了侥幸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