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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官场自保,这是李程新的后手,这叫把责任全部往第一把手身上推,如果皇帝没有发难,当然他就不会递上这封奏疏,如果皇帝发难了,这就是他的救命稻草。

这大明的官员,一个个可都是没有节操的人精啊!

第266章 吏部擅权

奏疏都写好了,这说明丫的李程新早就做好翻船后明哲保身的准备了。

他这个同知,是二把手,你可以理解成副知府。

官场的常规操作就是,出了问题,找人背锅,一般来说是二把手背锅,也有一把手下课的时候,但大多数是二把手。

而这一次,显然,李程新反击了,而且是强势反击。

张时俊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他怒道:“李大人,你血口喷人!你……”

崇祯直接打断了他,怒道:“闭嘴,让他说下去!”

张时俊一脸惊恐,把头埋起来,全身冷汗如瀑。

李程新继续道:“陛下,臣早就收罗了张时俊贪污的证据,杞县饿死人的事情,也是张时俊压下来,不让上报,他还威胁我们,威胁所有在场的官员,说只要我们乱说一个字,就罢我们的官,要我们的命!”

崇祯问道:“他一个知府,有什么权力罢你们的官?”

这就要说到行政权、军事权、人事权、司法权这些了。

大明朝的各项权利都是分开的,就是为了防止地方尾大不掉。

知府这种是行政长官,管民政,没有军事权,有少量的司法权,例如审民事纠纷案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