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雷克斯看着紫菀,认真地重复道。
“是啊,别卖啊,就算雷克斯不喜欢,回头也可以建个马场养着啊,好歹是神兽哎。”拉斐笑嘻嘻地看着雷克斯,眼里带着一丝揶揄。
“哦……也行,那留着吧。”紫菀一只手揉着羊驼的大屁股,另一只手在交易行检索关键字,“那雷崽喜欢什么样的马?先收一匹用着,如果想抓更好的,回头我们有空再来抓也……”
“它可以冲锋。”雷克斯把手按在羊驼头上揉了一下,认真地说道。
羊驼被按着,头也扭过来,一脸认真与骄傲地嚼着它的草。
“啊?”紫菀反应了片刻,才明白雷克斯的意思,“你是说,骑着羊驼可以进行骑士枪冲锋?”
雷克斯点点头。
“厉害了。”紫菀真心实意地感叹,不愧是神兽,普通的骑宠很多只能加快行进速度,能跟枪骑士一起完成冲锋的很少。
但骑着羊驼冲锋……
紫菀试图完成脑内图:周身银灰色铠甲的帅气|枪骑,举起他的骑士枪,以雷霆万钧的气势发动攻击!
身后的气流如同彗星的长尾,身下的羊驼……羊驼……
紫菀瞅着羊驼。
羊驼一脸高傲地咀嚼着紫菀给的草,风儿吹起盖住它眼睛的刘海儿。
……看起来不太聪明的亚子。
看出紫菀脸上的犹豫,雷克斯果断地坚持道,“我喜欢这个,我就要这个。”
我喜欢……我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