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菀的注意力被转移,“哎?小雪这个复读的水准,真是不一般啊。”
别说一字不差了,节奏音准都无懈可击,要不是嗓音不一样,很可能会让人误以为是同一个人在重复自己的话。
手心阳刚才不知道女孩子们在兴奋什么,这会儿倒是能插上话了,他对于诗人有种异常的狂热。
于是他瞬间变身迷弟开始无脑舔,“可以可以,雪雪大佬有潜力,将来会成为我们大复读机公会的复读机之王!参见机王!”
思慕雪被天降“机王”的称号砸到裂开,半天不知该作何反应,硬邦邦地试图转移话题,“……还抓不抓马了,搞快。”
鸡王……还是饶了我吧。_(:3”∠)_
紫菀在一边憋笑憋得快要岔气。
玩闹归玩闹,她一直在留意系统公告,此时正好刷出一条高亮提示——
【系统快报】本日十五点三十一分将于菲利亚草原南部地区出现旷世神兽,大家冲鸭!!!
“冲冲冲!冲鸭!!!”手心阳嗷嗷着带头,小队立刻进入战斗模式。
还有三分钟,紫菀挥手示意让拉斐和若水赶紧去赶马。思慕雪给他们上了风神快板,就见两人开着餐车,龙卷风一样地开走了。
扬起的沙尘和草叶撒得剩下几人浑身都是。
草原上平时总会经过一群群的野生马,还有野生牛和野生羊等,这些都可以抓来当骑宠,各有优缺点。但其中最适合枪骑士的,还是马。
枪骑士的招牌技能【骑士枪冲锋】,在骑乘的状态下会有大幅度的攻击力加成,所以紫菀才想着必须赶紧给雷克斯抓个马。
有点常识的幻境玩家,都知道枪骑士没有马就莫得灵魂,这不仅仅是牌面的问题。骑着大马确实很帅,但更重要的是加成。
如果在骑乘状态下触发暴击,攻击力甚至能达到普通冲锋的15倍以上,雷克斯这个级别的枪骑士,把武器刷出个高爆发属性的话,会变成行走的人形鲨器。
一匹马,可以给他增加成吨的伤害,爆炸性的提升,抓马自然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