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哦!哥谭!
我在的地方是韦恩庄园二楼的西楼,从我所在的位置可以看见庄园的正门口和大厅处的动静。
刚刚去接电话发现不对的阿尔弗雷德已经从会客厅的位置抄出了一把老式的来福□□试图对敌人动手。
高大的男人徒手掰断了韦恩庄园的钢铁大门,我内心计算了一下他的握力,随即伸出双手举起不作任何的反抗。
没办法判断狙击手和我的距离,只能先暂时与对方虚与委蛇了。
70.
家里的武器不多,而阿尔弗雷德毕竟又只是一名管家,三两下就被那个看上去十分高大的男人掰折了枪管。
救命,这真的是人能够有的力气吗?
大老远观测着情况的我眨巴了一下眼睛,透过手机的反射看见自己头顶多出来了什么。
我一动不动,内心深处却有些了然。我就说刚刚那个司机肯定有什么不对劲的,他居然没问我要小费——现在后知后觉又实在是太晚了。
在哥谭市深夜跑出租车的司机怎么可能会不对客人索要安全保障的小费呢。
这次是我大意了,想来他们没有在车上立刻动手肯定是在对我家里的情况进行考察。
现在一旦确定了,那个司机自然不会再放过我,我额头上的这个红色小点就是最佳的证明。
敌方的团伙成员已经冲上了二楼,偌大的一个韦恩庄园,此时居然只有我和阿福两个人在。
我被拷着双手拽到了一楼大厅处,阿福也在这里,只一眼,我就判断出了那个高大的男人的真实身份。
71,
是贝恩。
他是一个来自刺客联盟的疯子,塔利亚的狂热梦男粉,不能接受自己的女神塔利亚喜欢蝙蝠侠而无能狂怒,我早就听说对方来到美国的消息,没想到对方选择的城市居然是哥谭。
难道真是为了蝙蝠侠?
蝙蝠侠果然是一个走到哪里都能带来腥风血雨的男人。
友情提醒:刺客联盟和刺客兄弟会不是一个组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