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是不可能加班的,保安还会特地留到六点半负责把所有的员工从办公室里赶走,让大家早点回家里休息,别太晚了就遇上事了。
负责执勤的安保人员也只会在保安亭里面盯着监控器,真要有什么人来的话,最多起到一个报警的作用。
所以,蝙蝠侠就这么冠冕堂皇、一身正气、理直气壮地走进了韦恩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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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的就不需要我多说了,在还好了钩爪枪之后,我就看着蝙蝠侠满脸严肃地从一旁的桌子上抄起了一个电灯泡。
“你这是干什么?”我有些疑惑地询问道。
对方继续用他那低哑的嗓子回答:“回去给哥谭警局补上一个电灯泡,本来就是从韦恩集团随便买来的民用电灯泡。”
我回想了一下刚刚差点被照瞎双眼的经历,惊讶地说:“exm?你确定这是民用电灯泡?”
“本来就是在超市里面随手买的韦恩集团出品的电灯泡。”
我不敢置信,我战术后仰,天啊,那杀伤力都快和一颗□□差不多了,这居然是民用装备?还是我自己家研发出来的高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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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听上去实在有些耸人听闻,直到我在刚刚蝙蝠侠拿走电灯泡的架子上看到了一批特别大的订单,来自纽约市的复仇者联盟。
这位同样在美国赫赫有名的花花公子兼超级英雄钢铁侠的帅哥甚至轻佻地在订单后面写了一行字,“拿来开party用。”
那看来是蝙蝠灯里面用了什么特殊原理或者是科学的道具?让那个灯泡变得那么明亮,无论刮风还是下雨,云层薄或者厚厚的一层,都可以在哥谭市的深夜耀武扬威。
我下意识地又搓了搓自己的下巴,没有再过多地追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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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蝙蝠侠在他需要的时候,是可以变成一个相对而言很“健谈”的人的,我听得出来他在套话,而他也很清楚我回答他的也是套路一样的场面话。
两个人就像在打太极拳一样互相推诿了好半天。
“为什么夜晚里出来?”
“我真的是出来逛逛看看风景,没想到一不小心就逛到了gcpd楼顶,我的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