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衣服,新衣服,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解锁新的皮肤,来接待这美好的一天了!
进到店里,店家果不其然做好了衣服,源荟一进来便被他拉去换衣间。
等待了一会儿,换衣间的门打开了,店家抬眼望去,一个拽着脸绷紧面容的少年映入眼帘。
一头刺猬般的红发却给人奇妙的柔软之感,脖颈上扣着黑色的皮质颈圈,本就不黑的皮肤被衬的更加白皙。
上半身衣服外搭黑色工装风外套,其上多处挂有金属链条,走起路来动感十足,而下身的黑裤子有黑白飘带飞舞,踩在木地板上,白色长靴嗒嗒作响。
再加上少年拽着一张脸,他仿若未被驯服的野马,又像是盯住目标的野兽,充满野性的桀骜。
店家满意地点了点头:“不错不错,你这一身衣服是我以前从没做过的风格,那句诗中怎么说来着,‘少年意气强不羁,虎胁插翼白日飞’!”
源荟立刻破功,双手掐腰,得意地仰天大笑:“哈哈哈哈,我就知道,我的审美从没有出过问题!”
他甚至还在店里蹦跶了几下,他的快乐从头发丝洋溢到脚趾,只差冒泡了。
店家一边被他的热烈情绪感染,一边在心里遗憾的想,不开口还是个酷哥,一开口就直奔哈士奇了。
源荟兴高采烈地付了尾款,小腿跑的跟开了马达一样往往生堂跑去,路上每多一个投向他的视线都让他多一份愉悦。
“秋义姐,你看我!”源荟帅气地摆出一个pose。
“你今天穿这身衣服很俊俏啊,是你家乡的风格吗?”秋义赞美道。
源荟又不好意思了,挠挠头:“嘿嘿,是我自己喜欢的风格。”
秋义对这个讨喜的少年并不吝啬夸赞,说他神采奕奕又说他英俊帅气,到最后给源荟闹了个大红脸,手忙脚乱地逃走了。
秋义看着少年差点同手同脚的背影,笑意忍不住从眼角流露,她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少年,长得俊不说,逗起来是真的好玩。
…………
源荟关上房门,松了一口气,把之前换下来的衣服拿出来清洗,随后搭在外面晾晒,之后往床上一躺,开始静静思考。
昨天实在太忙碌了,没有时间想之后做什么,正好现在来理一下思路。
主线任务前进百分之一,常驻昨天给了100成就点,支线任务到时候可以提前半天到场打探参赛人员,这种纯靠实力的事情短时间也没办法有什么提升。
遇到了行秋……对了,行秋的书。
源荟点开商城,搜索金庸和古龙,一连串的书蹦出来,《书剑恩仇录》、《射雕英雄传》、《陆小凤传奇》……
可能是源荟选择了冒险家,因此商城中与野外生存以及战斗补给之类的物品价格较为昂贵,而有关文字休闲类的物品相对比较便宜。
源荟现在手中的100成就点可以买下两本书,不过他想了一下,还是只买下了《书剑恩仇录》,其他成就点暂且保留。
反正一本《书剑恩仇录》就有52万字,相信够行秋看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