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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红当中包含了缝纫之类的技能,这些碎布头在别人手里是废物,在马小龙手里就成了可利用的材料。

借助家里的缝纫机,他花了一整天时间,给自己缝了一套衣裤,衣服是正反两面都能穿的带帽兜外套,没有拉链,用的是盘扣,裤子就只是普通的花色长裤。

外套和裤子做的是修身款,凸显出马小龙提升后高达15点魅力的好身材。

配上一双时下流行的小白鞋,非但没有不伦不类,反倒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时尚范儿。

但是……

昨天做好这套衣裤,试穿之后,马小凤觉得他土得掉渣,完全没戳到她的审美点。

姥姥、姥爷和老爸也觉得这这身衣服花里胡哨,不太好看,唯独妈妈眼睛亮晶晶的,觉得这身衣服很有范儿,但是说给她做身一样的,她却委婉拒绝:“妈妈撑不起来。”

“……”

不识货。

马小龙觉得自己这一身放在三十年后,绝对是潮的代名词,但这个时代的人审美没跟上,让自己这一身潮牌明珠蒙尘。

一路来到学校,走进教室,吸引了至少500%回头率,班上同学一个劲儿扭头看他,不时传来一阵窃窃私语和哄笑。

朱砂从后门走进教室,看到坐在座位上的‘圣诞树’,愣了下,走到他身边坐下,拍了下他肩膀:“你这衣服哪买的?”

“自己做的。”想到朱砂一直走在时尚前沿,马小龙心里带着一丝期盼:“怎么样?帅不帅?”

“呵呵,帅。”朱砂捂嘴直乐,脸都变形了。

“……”

马小龙内心萧索:满堂花醉三千客,更无一人是知音。

随后又安慰自己:超出半步是时尚,超出一步是奇葩。错的不是我,是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