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看到不远处有一个穿着黑色劲装的白发青年,他腋下夹着一只白色的布偶猫,双手插在兜里,正歪头盯着我看。

我好奇。

便也学着他的动作,歪头盯着他看。

他忽然大笑起来,凑过来,把我身前的那些小朋友都给挤开,非常努力地弯腰到跟我视线持平,“哎呀哎呀,好眼熟呀。”

我有些懵,“……什么?”

他视线往下,注意到我手腕上的蓝宝石手链,表情有一瞬间的嫌弃,可等发现我一直捏在手里玩的旋涡纽扣后,他的笑容突然加大,“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很好看而已。”

我对这种话早已免疫,“谢谢夸奖。”

他将猫举起来,问:“要摸摸看吗?”

我犹豫一会,点头同意。

那只猫的触感很好,但我只是摸了几下就没摸了,因为我更喜欢兔子。

他也不气馁,将猫重新夹在腋下后,就十分自来熟地坐在我旁边,找我聊天。他一个人的说话量能抵得过四五个小朋友,那几个小朋友见我的所有注意力都被他夺走后,就到一旁打雪仗去了。

我对于他的种种话,都保持着听了就忘的状态。

这并不是说我对他有意见,而是我对谁都是这样。我似乎天生就对感情这一类很欠缺。

他喋喋不休说了一会后,远处有几个穿着黑色制服的学生等在那里。其中一个扎着高马尾、背着武器袋的女生十分不耐烦:“烦死了笨蛋,你走不走了!”

我身侧那个白发青年十分无奈,“那是我的学生,真的是,对老师太失礼了。”

他站起来,活动了下肩膀,轻飘飘地说:

“如果是17岁的我,说不准就把你掳走当老婆啦,但是我现在27岁,不会做那么不成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