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心下一沉。
这圣旨必是早就写好了备下的。
他与诸臣一同接旨。
戴权宣旨。
上皇自云,今次采选,并非为了他之私欲,而是念及皇子们年岁渐长,该择人服侍,所以命择选出身清白、姿容秀美的民间女子,以备给皇子们选做侍寝宫女。
因国孝还未出,皇上又纯孝,令皇子们守孝三年,不议婚事,他不忍坏儿孙孝心,便未说采选究竟为谁,只命采选使们低调行事,也依常例,已吩咐过不许强行选人,惊扰民间。
怎知有采选使未尊他意,私自伤民。
言官初次上谏那日,他深居宫中,不知根由,以为是用莫须有之言论妄议宫中事,所以赐下廷杖。
因内侍欺君,未禀明真相,言官再谏、三谏时,他皆未听劝谏。
今日诸臣如此忠谏,他已知有异,严审内侍,明确根由。
既是诸臣谏得有理,他理应纳谏。
诸臣因忠心上谏受损,他虽身为天子,也该尽力补偿。
凡今次受廷杖者,一应医药诊治,全由宫中负责。
轻伤者,赐假一到三月在家歇息。
伤重者,赐黄金百两,锦缎十匹,赐假五月将养。
给事中全茂,以忠直卒,赐谥曰“端敬”,赐侍郎衔,封其妻为县君,赐金二百两,锦缎四十匹,加赐宅院一所,许其留京抚养儿女。
全茂共三子,俱赏荫监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