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喵喵:“鸭脚她也喜欢,鸡爪她也喜欢,牛蹄她也喜欢啦~”

林士奇:“……她还真是对啃人家的爪子情有独钟。”

最后,几人提着一大一小两只猪蹄进了私房菜馆。他们一进大门就望见了站在小院里的赵琳,后者显然也瞧见了他们,连忙上前:“你们来啦?快进来吧,主理人还没到。”

“诺赵姐,刚刚在巷口看见有卖卤猪蹄的,给你买了一个。”柴聪明把手中的袋子递给赵琳,女人明显一愣,脸上浮现灿烂的笑容,“哈哈哈,你们还记得我喜欢吃卤猪蹄呢,谢谢啊。好大一个啊!”

“那可不是,我们给你挑得可是最大的!为了让你吃到最大的,我都只买了小小的。”林士奇走到她旁边咂嘴念叨。

几人:“……”

“哈哈哈是吗?那要不咱俩换换?”赵琳把自己手中的袋子递到林士奇面前,“反正我最近也在减肥锻炼,不能吃太多这种高脂肪的油腻食物,你帮我吃这个大的,我帮你吃小的?”

林士奇可耻地心动了,他悄咪咪地瞥了眼身旁的五人,见五人没有露出让他拒绝的神情后,欣然点头交换。

他拿着比刚刚那个大了几乎一倍的卤猪蹄,鼻尖微耸,脑袋几乎快埋进包装袋里了:“好香啊,没想到吧,最后你还是栽到我嘴里!”

“你要吃就快点吃,免得等会儿人家品牌负责人来了,看见你还在这里啃猪蹄……啧。”唐拉斯嫌弃地摇摇头,他才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啃这种弄得满手油腻腻的东西呢。

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人类会把阿拉斯加和哈士奇还有萨摩耶并称为雪橇三傻,真是奇怪,他们阿拉斯加明明很聪明很正常甚至很优雅,和脑干缺失的哈士奇还有只知道傻笑的萨摩耶完全不一样。

“对,早点吃。”其他几人也嘱咐道。

免得人家品牌负责人来了,发现艺人在这里满嘴流油地啃猪蹄,甚至还没给他带一个。

那多不好意思?!

其实刚刚柴聪明也不是没想过给品牌负责人也买一个猪蹄,但大家毕竟是第一次见面,要么不送见面礼,要么就送个至少包装好点的。

送个路边买的卤猪蹄算怎么回事儿?

再说万一人家不喜欢吃卤猪蹄呢,这不多此一举平添尴尬吗?因此思虑几秒后,柴聪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