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晴雪又笑了下,看着她,问:“那要不要,现在唱?”
云霁捏着酒杯的手指顿了顿,抬眸看苏晴雪,从对方眼中看出了认真。
“在这?”
云霁回头看点歌台,只扫一眼就看得出这里设备很一般,高脚凳旁摆着一把木质吉他,除了吉他再没有别的乐器。
如果换做别的时候,云霁一定不会在这种地方唱歌,她把演出看得格外重要,是她绝对会用全部认真去做的事。
但此刻不同,提出想听她唱歌的人是苏晴雪,那她就不会拒绝,别说设备不好了,让她站在地铁里清唱都行。
于是云霁起身走到点歌台,拿起那把吉他调试了一下,还不错,音是准的。她没有选择用点歌台的伴奏,而是用吉他自己伴奏,然后用立麦唱。
她坐在高脚凳上,先选了一首耳熟能详的流行歌,是一首婉转多情的情歌,这歌火遍大江南北,苏晴雪也会唱。
这之后渐入佳境,云霁找到了感觉,于是开始唱自己的歌。眼下这个场景,不适合那些激烈的快歌,她选的都是柔情的慢歌。
这个下午,在安静的酒吧里,苏晴雪坐在窗边,一手托着下巴,看云霁抱着一把吉他坐在高脚凳上,神情温柔地唱着歌。
此刻的云霁收敛了平日里的明媚张扬,周身的气质温柔和煦。苏晴雪在这一刻发现,唱情歌的云霁像是一杯陈年的酒,醇厚醉人。她的歌声是饱满的深情,比阳光更加热烈,比清风更加舒爽,她一个人造就了一整个温柔的宇宙。
这样的云霁让人移不开目光,苏晴雪的视线定在她的身上,一开始云霁似乎特意没有看她,而当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不期而遇,苏晴雪突然觉得心脏比刚才跳得重了一些。
视线的交汇只有瞬间,两人又各自收回目光,苏晴雪拿起酒杯抿了一口,云霁则若无其事低头看琴弦,没有人注意到她红到能滴血的耳朵。
在云霁的歌声中,苏晴雪拿出手机,打开一个空白的文档,轻轻敲下了一个标题《晴》。
——
离开云边前一晚,云霁洗完澡盘腿坐在床上,肩膀上搭着毛巾,目不转睛看着苏晴雪收拾行李。苏晴雪办事极有条理,这种条理延伸到了归置东西上,她的箱子每次都按部就班码放的整整齐齐,比云霁这种囫囵摆放的强很多。
“卫浴室还有些明早要用的东西,明天用完我再收。”苏晴雪把整理好的箱子摆在墙角,转头就看到云霁的东西还到处散着,那人坐在床上,完全没有要收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