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莎瞟了眼窗外,原主时候记忆里,晶城的海很美丽,可因为晶矿,这个城市已经支离破碎。也许,是时候离开了。借着拍电影去看看都的繁华,好像也不错。她终究不是那个死宅的、隐逸的安奈儿。不过原主的有些习惯,她也并不打算全部改掉。

“殷苒今年十八岁,可以拍《钢琴山上的少女》了。而我,要客串里面的七。”

等等,这思维跳跃地太快,叶沾一口牛排差点噎在嗓子眼。她是建议他拍《钢琴山上的少女》吗?殷苒是谁?为什么拍戏要等到十八岁,而她这个大作家要客串一个角色?长了张女主的脸,却要客串配角?

实在不怪叶沾孤陋寡闻,隔行如隔山,他是心系太空和人类长远基业的人,哪里姑上娱乐圈或者文艺圈的事?

不等他发问,奈莎又道:“如果你打算投资我的,那么我建议你做好对宋玉粼的公关。”

这下叶沾听明白了,宋玉粼就是粼光影视的公子,曾扬言封杀奈莎,就是不许任何人将其任何作品影视化。而他老爹宋致和是娱乐业大亨,稳坐娱乐圈头把交椅。

“这你放心,别人怕他宋公子,我是不放在眼里的。”

奈莎不再多言,切了指甲盖那么大的牛排,咀嚼吃掉,味道竟然还不错。

手机铃声响起,来电显示是一串数字,但号码却是奈莎倒背如流的,原主亲生父亲——安逸。

既然占据了人家女儿的身体,便要承了人家的因果。她欠身,走到一边,接起电话。

“奈儿,下周你妹妹升学宴,她考进了都的顶尖大学,她想着以后恐怕再难见你,所以想请你来参加。”

“哦,知道了。”奈莎回复地不带任何情绪。

在原主记忆中,父亲与她关系十分淡漠,母亲在她很时候就过世了,父亲迫不及待另娶,而且还是入赘。继母是都某个家族旁系远枝,起来也就是个破落户,但瘦死骆驼比马大,从此他就将她丢进了孤儿院,很少来看她。

至于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早些年都是随母姓的,叫宋琪儿。最近一年才在人前叫回父姓。奈莎私下以为,她大概是觉得安琪儿比较好听吧。

奈莎和安琪儿的关系也很寡淡,也就年节的时候,她的便宜爸爸会叫她去一次宋家、吃一顿便饭。她十六岁起悄悄开始写作,起了笔名,真名都很少用,和宋家便就再无往来。

她们居然这个时候想起她,这是要炫耀吗?

“对了,时间是下周六,在晶冠大酒店的宴会厅。你妹妹很多朋友都会去,你不要给她丢脸。”

听听,这是什么话?她人都还没去,就担心丢脸了。既然担心,何必邀请她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