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些合同后,他们经过慎重决定,又开辟出二十亩地种菜,现在整个村子的人心都拧成一股绳,劲都往一处使,干活都比平日里卖力三分。

这会一听说何永梅又想找人一块做青团,直道好,虽然现在村子很赚钱。

但是钱都在总账上,按照惯例到年底才会分红,大家日子依旧过的穷巴巴的,他们这个却是当日结算的。

一人一天五毛钱,虽然要不了几个人,但蚂蚁在小也是肉不是吗。

自从那天工商局的人来送营业执照之后,张记小吃店的生意更上一层楼。

尤其是清明临近,店里面的青团更是受人欢迎,他们的定价不贵,口味繁多,味道极好,包装大气。

第二天,县里的连供销社和百货大楼的负责人就都来了张记小吃店,他们商议这青团可以放到他们那售卖。

张之夏一点都没考虑的就答应了,跟他们签订了一个合同。

1、张记小吃店清明节前不能售卖盒装青团,可以散卖食客。

2、每天需提供给供销社五百盒,百货大楼八百盒的订单,1块2一盒。

3、买家需自己到张家村拉货。

虽然价格上卖的便宜了些,但她这是直接走量,划下来并不少赚。

而且比自己在店里卖省心多了,省得联系客人,交货那一类的麻烦事,至于供销社百货大楼吃不吃的开,那人家的渠道可比她多着呢。

随便一联系个厂子就能出掉一半,更何况还要下分到每个镇上的供销社,她隐约觉着这些还有点不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