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垂着头,傅致一第一次仔细地打量她,她的脸不是那种尖尖的,而是稍微带了点婴儿肥。
第一次见她时不长的头发,如今也长长了一些,绑了个马尾,清新脱俗。
傅致一还发现她的睫毛很长,小时候他听别人说睫毛长的女生脾气都不好。
这句话他赞同,这个女人脾气真的不好,随便说说就容易生气。不过好在气不太长,往往,她生过气后,第二天便会主动找他说话。
傅致一挺享受这样的过程的,他就是天生的大男子主义,不喜欢主动找别人,更何况是女人。
即使是他喜欢的,也会用伎
俩将她们钓上钩,让她们主动找他。
说实话,他是挺喜欢朝与暮的,喜欢她倔强的性子和不服输的个性,但是有时候又讨厌她,在感情被背叛之后还跟谭勋拖拖拉拉的。
依旧记得自己主动找她,想要将她留在身边的初衷……他的眼神逐渐变得晦暗了起来。
今天的车祸,如果他喝得多了点,或者动作慢了一点,现在躺在这里的,估计就是他的尸体吧……对方,还真有将他置于死地的心。
当与暮好不容易包扎好,抬头想要叮嘱些什么,便对上了他凝视着自己的眼神。
那是什么眼神?
与暮被他看得心肝一颤,手一抖,碰到了他的伤口,听他倒吸气的声音。
她连忙撒开了手,解释道:“那什么,谁叫你那样看着我……吓到我了……嗯……我已经替你包扎好了,没什么事的话我先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