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认出来了。
是沈谬那条狗。
明裳歌直接一把把沈谬给推开:“你搞这么瘆人干嘛呢!还亏我之前帮你割腐肉,帮你包扎,你个没良心的小畜生!”
越说越气,明裳歌想要起身,手臂上感知不到痛觉,她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干脆直接把刀给拔了出来,可谁成想沈谬直接一把夺过还沾着她的血迹的小刀。
他把刀把塞进明裳歌的手里,让自己的胸口附上刀尖,唇齿边不停的有鲜血涌出:“割我肉好玩儿吗?要不要再来试试?”
看到这架势,明裳歌的眼泪直接“啪”的一下,跟不要钱的珠子似的,哗哗啦啦地往下流:“哥,爹,沈谬,我求你放过我好不好,我害怕……”
“沈谬是你什么?”
明裳歌哭得直打颤,半天才哼出来一句完整的话:“沈谬,是我爹。”
“唉,乖女儿!”
明裳歌:“?”
她打了一个哭嗝儿,奋力地尝试睁眼,泪水有些模糊了眼睛,她抬手揉了揉眼睛,但是就在这一刹那之间,她发现自己的手臂上竟然没有血迹了,还奇迹般地完好无损。
“咋?我认你这个女儿了,你就感动成这样?”
男人抱胸倚靠在马车的窗棂上,说话的语气带了丝戏谑。
一束晨光透过马车的窗户打入了马车内,照在披在明裳歌的披风上,暖洋洋的。明裳歌抬眼看了眼窗户旁边的沈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这么伤心,这哭嗝一直打个不停。
回想到梦里的情景,明裳歌看着似笑非笑的沈谬,深吸了一大口气:“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