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沈谬给她的那支。
秋月正好在旁边收拾着明裳歌的首饰,先前明裳歌还几大箱子的首饰,但是上次为了帮土匪寨换粮食,不仅把自己带的一些首饰给当了,甚至还把庄子上的家底全给土匪寨了。
现在这个妆匣里就零星几只常戴的簪子了。
秋月看着明裳歌拿着那支簪子呆住了,过来打趣道:“小姐如今这么喜欢这支簪子啊?”
秋月突然的一问,把明裳歌给叫醒了,她看着秋月,答非所问:“你知道什么算喜欢吗?”
“啊?”秋月也没接触过这些男女之事,她只能尴尬地笑了笑,“奴婢也不清楚,奴婢只是知道如果能够和喜欢的人成亲,那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成亲吗?”明裳歌第一次觉得自己跟这个词很接近了,“那我怎么知道成亲的是不是我喜欢的呢?”
秋月笑着:“奴婢觉得,只要一想到要和那个人成亲,就能高兴得不得了的,那就是喜欢吧。”
明裳歌喃喃着,如果一想到能和沈谬成亲,她会高兴吗?
她好像没有那么多的想象力去设想这个问题,她不敢想能和沈谬成亲。
她好像跟沈谬也没那么熟吧。
就是亲了两次而已。
还就只有两次。
应该也没有喜欢吧,顶多就是色令智昏。
但是等会就要走了,明裳歌还没来得及跟沈谬说自己打探到的情况,一想到这里,她就有点愁。
明裳歌环视了一下四周,她突然想到了刘叔。果不其然,刘叔就在帐篷外面,明裳歌叫住刘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