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知道自己出力就该分钱。
至于这一次,一码归一码,是他的他认了,大不了这条命交出去。
“爽快,不要命的我见的多了,像你这么不拿自己命当回事的还是第一次见,是个爷们。”
看着叶国欢一副不怕死的样子,林耀目光中满是欣赏之色。
他虽然不喜欢叶国欢的倨傲性格,却必须得承认这家伙是个汉子,枪抵脑壳子上都不怂。
新世纪什么做难得,人才啊!
人才难得,可惜叶国欢的性格注定不甘于下,不然有他的帮助,林耀相信自己一定如虎添翼。”
在林耀看来,叶国欢就是一条疯狗,又疯又丧。
这样一个人,你就是把他放在那不用,别人看了都会瑟瑟发抖。
过去的敢死队队长,用的都是这种人。
只可惜,叶国欢的疯病太严重了,林耀也没有信心能够降服他,或者说不被他反咬一口。
剧情中,叶国欢到了最后时刻,他抢劫不只是为了劫财,更多的是追求刺激。
套用袁克华的一句话:枪响的那下才有意思。
劫财只是捎带的。
“耀哥,张世豪带来了。”
迎面又开来了三辆面包车。
左手第一个从车上跳下来,随后一群跟随左手的马仔纷纷跳下,并从车内带出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