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就是书房。那是个干净得一尘不染的屋子,黑色的家具,淡绿色的窗帘。十月的阳光从三面射来,照着他好象一团白雾。
她当然也不会忘记自己第一次穿过游廊竹露滴进她后颈时的情景。那是一道极为精致的抄手游廊,似乎是从一大片幽静的竹林中曲折地穿过,竹下盛开着一丛丛淡紫色的小花,散发着一种好象熏衣糙似的香味。直到现在她才忆起,这正是慕容无风身上常有的气味。而正是这种气味把他和任何一个满头大汗,浑身糙料味的江湖人士区别开来。
算起来他们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三天。
荷衣禁不住苦笑。三天,就发生了那么多的事。多得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慕容无风显然是属于那种无论你和他相处多久,都不一定能了解他的人。而且他也好象没有兴趣了解别人。基于上述判断,荷衣就粗心大意地跳过了这一环。现在她正在饱尝她粗心大意的后果。
半夜里她常常突然醒来呕吐,好象那孩子仍然还在她的肚子里。
然后她一夜又一夜地梦见那张脸……梦见那一天发生的每一个细节。梦见不停流淌着的血。梦见婴儿的哭声。梦见跳动的心脏。
她冷汗淋漓地从梦中醒来,看见的不过是客栈昏黄的灯火,房顶破旧的蛛网,和桌上半开着的包袱。然后她就逼着自己想这一天要干的事,想各种法子挣钱。她好象只有充分地投入到一种事情当中,才能忘却这一切。
胡思乱想之中,赵谦和已把她引到了客厅的门口,什么也没有说就退了出去。
客厅在走廊的另一头,离他的书房很远。里面的光线居然有些暗。只在门口之处燃着两个巨烛。窗户非旦紧紧地关着,还垂着厚帘遮挡寒气。
客厅的装饰却是豪华得近乎奢侈,花梨木的桌案和红木的太师椅上雕着镂空的花纹,连翠绿色的大理石地砖上也镂着图案。至于四壁的斗方字画,古架上的犀杯金爵,墙边的花觚鼎炉,彩轴镜屏,盆景花竹,均微尘不染,令人眼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