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打听了,胡总对儿子特别溺爱,他儿子是林嘉誉粉丝。据说,林嘉誉答应为其投资的两部电影创作主题曲,以及胡总下个月的私人生日会,他同意到场助兴。”
到场助兴。
余笙听到这个词,皮肤像是被针扎了一样疼。
“以林嘉誉的名气,他唱主题曲,算是为那两部电影做免费营销,”余筝如释重负,“虽然我没想到这种方法也能奏效,但是不管怎么说,能拿下ks,我必须要感谢林嘉誉。”
余笙惘然失神,不解地看着余筝。
他好像还挺高兴。
可她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是,终于拿下了ks。然而这是林嘉誉如何换来的呢?
全靠他低下一贯高昂的头颅。
他那么傲气的一个人,绝对不允许自己沦为资本的玩物。
他不喜欢的影视作品,给他再多钱他也不会写歌。
还有胡总的儿子,余笙略有耳闻。
这位小胡总是标准土老板,完全不懂艺术,会按照个人喜好胡乱指手画脚。他投资拍电影,是所有影视工作者的噩梦。
林嘉誉给他投资的电影做主题曲,到时候,肯定有粉丝骂他“恰烂钱”。
退一步说,就算写几首歌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么,私人聚会到场助兴又是什么鬼东西?
他的歌可以出现在耳机里,舞台上,或是她的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