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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坐上车,才刚刚开出小区。

导航显示,进出城的高速路段全都堵成了深红色。真等他们成功挤进市区,恐怕饭店也全都关门了。

“不然……我们还是回去吃泡面吧?”

余笙见他停在大门口不动了,明显是不太想进城,便主动提议。

“其实,我也经常吃泡面。”

男人目不斜视地说:“总是吃泡面对身体不好。”

余笙寻思,他也没资格说这番话。

他们最终决定还是在郊区找个饭馆不往城里挤了。选来选去,选了一家林嘉誉曾经去过的新疆烤串。

这家店建在清濮江的江边,即便远在郊区,生意还是非常好,店门口停满了车子。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停车位,下车前,林嘉誉说:“我跟老板还算熟,让他给我们留包厢了。”

余笙发现,这个人对吃东西还挺有讲究。

上回在纽约,他能把藏在小巷里的各种馆子如数家珍。余笙想,他肯定是喜欢美食的。

然而,他还是会选择用泡面糊弄了事。

至于理由,无非是为了节省时间。

他的工作强度本来就大,长此以往,肠胃迟早会出问题。她自己深受肠胃炎烦扰,犯起病来苦不堪言,她不想林嘉誉也变成这样。

稍微提醒一句,应该……不算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