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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我跑不动了……”

“不跑了,慢慢走。不远处有家餐厅,我们去那歇。”

余笙一咬牙:“好吧……”

纽约的秋夜大部分时间都是乖巧的,只是偶尔淘气,气温会降得比白天低很多,让那些只穿了单衣的人打打寒颤。

比如今晚。

余笙跑出了汗,被冷嗖嗖的晚风一吹,顿时瑟瑟发抖,只能紧紧抱住自己取暖。

“要吗?”林嘉誉将外套递给她。

她真的很需要那件外套,但还是犹豫了一下,最后摇摇头:“谢谢你,可我怕万一被狗仔拍到,会给你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林嘉誉二话不说,直接将外套披在她肩上。

“穿着吧,我也怕你感冒。”他淡淡地说。

外套还留有他的体温,里衬是暖的,没有任何香水的味道,只有很浅的皂香。

余笙裹紧他的衣服:“……谢谢。”

“不用。”他将手揣进兜里,向西边走去。

她小跑着追上他的步伐。

余笙发现林嘉誉走路时快而轻,几乎不发出声音,像个杀手,不知道是不是常年躲狗仔练就的本领。

他来到一家人迹罕至的店,店门口的白炽灯泡坏了,忽闪个不停。

林嘉誉推开那扇简陋的木门,店里光线昏暗,余笙闻了闻,嗅到一股混着腥臊的霉味,像被潮气熏蒸过的厕所,她忽然担心起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