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比跟着他这个纨绔,被他的声名所累,又最终丢了命要好。
他在那邬草原上流浪,曾经遇见阮骋云一次。新朝已立,在景璘边搅弄风云的劲山先生又做回了阮骋云。
他认得他,还称呼他作世子。
他笑了笑,“不是什么世子,他是乱臣贼子,我是乱臣贼子的儿子罢了。”
乱臣贼子的儿子,也比纨绔的名声要好。
他从前,真的太不堪了。
他和阮骋云同行了一段路,他和他说了很多燕京的事。明明也不过是这几年间的事,听起来却这样陌生。
燕京也不再是他的故乡了。
那邬草原上有狼,他曾经遇见过一次。醒过来的时候躺在牧民的帐篷里,边有一个姑娘他在朦朦胧胧之间,以为是见到了瑜娘。
但他很快便发觉不是的。她和她生的一点也不像,瑜娘到底是长在燕京的,肤色白皙,上的朝气,也是燕京仕女的朝气。
救了他的姑娘不是,常年在草原上生活,风吹晒,每劳作,她和瑜娘一点也不一样。
他在河边喝水,河水映照出来的他的面容,也和从前的他自己一点都不一样了。
这片草原已经改变了他的面貌,他忽而又生出了想见见瑜娘的望。
他养好了伤,将那一张狼皮作为报酬,赠给了那个姑娘。或许会作为她的嫁妆,将来令她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
这一次他没有骑马,先到了燕京,而后如当年一般,坐着客船下扬州。
水路要比骑马夜兼程更慢,近乡怯。
她大约已经认不出他了,这一次他想与她面对面。
水面上没有弥漫的大雾,每一都是晴天。很快就把他送到了她边。他在她的夫家附近等了几,等到她出门踏青。
就算觉得瑜娘已经不会再认得他,他也不敢走的太近。她曾经那样深刻的过他,他想圆自己的梦,并不想打搅她原本平静的生活。
她带着她的女儿走过二十四桥,他快步穿过人群,在二十四桥的另一侧等着她。
在江南呆的久了,扎了根,她也不再是从前的瑜娘了。眉宇间的英气,尽数化成了缠绕在柳丝间的烟雨。她也变了许多了。
他一直在桥边等着,等着她慢慢的向着他走过来,而后擦肩而过。
她女儿手里的一个藤球忽而滚落,沿着桥的弧度,一直滚到他脚边。
他把它拾起来,交给已经跑到他面前的小女孩。越长越像瑜娘。
他弯腰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那小女孩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他忽而发觉,瑜娘的英气不是化在了江南烟雨里,而是在这小女孩有些倔强的脸上。她说,“我叫阿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