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小兔子最喜欢被摸脑袋了。
这是她曾经养了三年的兔子得出的经验。
团团。
是她曾经那只白兔子的名字,那是父亲某年跟先帝秋狝,于围场中碰到的一只野兔,原是嫌它太呆,想着放走算了,可那兔子却不知为何,一直跟着关父,亦步亦趋。
关父后来见那兔子呆头呆脑,却又颇有些灵性,便叫人带回关父,送与关静姝养来解闷。
幼时的关静姝极其喜欢那只小兔子,还因着对方时不时缩成一团的模样给兔子取名团团。有团团在的那三年,是关静姝最快乐的三年。
尽管团团总喜欢捣蛋,不知毁了她多少衣裳和物件,可每每只要看见团团半趴在地上,抬头和自己对视时那乌溜溜的黑眼珠,关静姝就再生不起气来。
只是只小兔子罢了。
那时的关静姝这样告诉自己。
不要和兔子计较。
于是在她的放纵下,团团在她那个小院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本身也越来越无法无天。关静姝身边伺候的人丫头婆子没一个敢去管团团,总是任由对方在整个院中撒欢似的到处跑,不是今天弄坏了这个,就是明天挠坏了那个。
每每被关静姝知道了,也只是把它抱在怀中,板起脸伸手拍拍对方的小脑袋,同时说一句。
“你这个小坏蛋,又调皮捣蛋了!”
但她的动作太轻,又舍不得真的弄疼了团团,以至于每每教训到最后,都以团团躺平趴在她怀中眯起眼结束。
——因为她的拍头实则和摸摸头没什么分别。
都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