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4只爪子都露在外面,但是整个身体被包裹的结实。
席修想着这样的话,卡卡出门就不会被冷到。
秦见君对着房间里的镜子,摇着尾巴左照右照,咧嘴笑的很开心,这是他第1次穿上席修给他做的衣服。
虽然针线活糟糕,看着也古古怪怪的,但是秦见君很开心。
这是席修亲手给他做的,全天下仅此一件。
后来席修见卡卡对衣服这么喜欢,于是他去网上买了好多漂亮可爱的狗衣服给它,结果卡卡却只对他做的那件衣服情有独钟。
这些暂表不提,就说席修见到卡卡如此臭美地照着镜子之后,忍不住捂嘴笑,然后招呼卡卡过来,“走吧,我们去散步。”
席修在做饭的时候,秦见君就已经去了厕所,解决了自己的人生大事。
但是出门散步同样是必不可少的。
于是乎,一人一狗一出门就迎来了众人惊讶的目光。
一是席修的这条大黑狗太丑了,丑成这样,还穿上了不伦不类的人类的衣服,简直就让人笑掉大牙。
二是大家都知道席修是个懒性子,因为耳朵听不到的原因,他很少出门,大多数都是晚上出来散一下步,一个人不言不语的。
见到他养了大黑狗,一大清早就爱出门了,周边的邻居其实也挺欣慰的。
跟着大黑狗跑了一圈之后,席修喘着粗气,然后招呼它一起回家。
这天太冷,在外面散个10来分钟,席修就有些扛不住了。
秦见君是无所谓,他身上穿着席修给他做的狗衣服,哪怕是下雪,他依旧觉得暖烘烘的。
回到房间后,秦见君喝了几口水,等席修喘息过后他才张嘴对着席修的脸叫了几声,随后咬住他的裤腿,把他往房间拉。
席修也在那儿喝着水,察觉到动静,叫了几声卡卡,然后就被它推着进了房间,一脸的不明所以。
“卡卡怎么啦?这么急?”
秦见君火急火燎地拿爪子开了电脑,然后再电脑上艰辛地打出了几个字。
朝着卡卡打五个字就要删三个字的架势,席修想了想,将杯子放到一旁,擦了擦嘴开口道,“我觉得,我们得改进一下这个键盘,这样对你打字来说太艰难了。”
秦见君听到,耳朵动了动,疯狂地冲席修点头,没错,没错,就跟上一次一样改进吧。
这样一来,他打字也能快一些了。
于是秦见君又删除了方才好不容易打出的几个字,写道:“走,我们去电脑店。”
席修有些惊讶地挑挑眉:“咦,难道前世我也给你改过键盘吗?”
秦见君疯狂点头,狗头都快成了动态表情包。
席修有些不好意思,“原来我这么牛逼的呀。”
秦见君想,害,可不是吗?牛逼轰轰的都有点上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