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代,有厂里的工作,就相当于有了一个铁饭碗,大院里学校医院什么的都有,就算不出厂,也能满足日常生活。

迟穗刚到单元楼门口,便碰到一个邻居大婶,对方一脸热情,伸手指着她半天,喊不出名字,“那个…你…”

“迟军家闺女,迟穗!”迟穗自报家门。

“哎呀,迟丫头,下乡两年,越来越漂亮了!”那个大婶一脸笑。

下乡的年轻男女不是没有回来探亲过,一个个晒得乌黑,面容粗糙。可是这个迟穗,下了一趟乡,脸上白得发光不说,那皮肤嫩得可以掐出水来。

“婶子太会说话了,把我夸得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迟穗笑眯眯的,“这两年不见,您跟当年还是一样的,面容是一点都没变!”

岁月催人老,哪个女人不爱美?尽管四、 五十岁了,能被人夸赞躲过时光的碾压,哪里会不高兴,在注意到迟穗旁边的贺屿州以后,又及时的夸赞了回去,

“这个是你相好的吧,长得真俊!”

“……”

他们到城里时,本就有些晚了,等到达了迟穗家里,天色已经见黑,他们进去时,迟穗的母亲李青青正在炒菜,而迟军正在整理饭桌。

“爸,妈……”也许是占用了原主的身份,当迟穗喊出爸妈这两个字的时候,她竟然也有一点异样的错觉。

李青青听到声音,手里的菜勺铛的一声掉到锅上,然后迅速地抹了一把泪水,又赶紧背过了头,“你还回来做什么……”

迟穗能够很清楚地看见对方眼里的悲伤和欣喜,李青青生了病,虽然没有到要命的程度,但是对她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影响,整个人看上去格外的沧桑。

在原文中,李青青出场时,已经是唐心雨考回城以后的事情了,彼时她病入膏肓,老两口拄着拐杖找到了唐心雨,询问女儿的情况,当听到女儿疯了的消息时,当即已受不住打击昏倒在地,不久之后便一命呜呼。

“妈妈,我错了…”迟穗扑通一声跪在门口的地上。

她这一跪是替原主跪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如今她回来了,原主母亲这病肯定得想办法治一治,再加上有了‘女儿’的改变,相信心情也会大好。

“这是干什么?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迟军赶紧把手里的东西往桌面上一放,连忙过来扶人,

“你不在家里的时候,你妈天天念叨着你,这回来了,又耍小性子…这位是…”

贺屿洲赶紧自我介绍,第一次上门,他当然要拿出最好的表现,“我叫贺屿洲,是一名退伍军人,和迟穗是在下乡的时候认识的,正在处对象……这是我的一点儿见面礼…”

他没敢说已经把人家女儿娶到手,只是献宝似的把手上的东西递了上去。

迟军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看他仪表堂堂,正气凛然的样子,倒也没有什么不欢喜,“来了就来了,还整什么东西,赶快进来坐。”

李青青看到迟穗这一跪,早就心软了,“既然你回来了,那我就再炒个菜,父女俩是一伙的,就把我当外人了!”

迟穗赶紧把手里的东西放了,跑过去抱住李青青,“妈妈,你是我最爱的人,以前女儿不懂事,不过现在懂事了,过不了多久,我就一定回来陪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