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我是末日苟圣

李风记得,宜市有头丧尸,异能天赋是【化水术】,能够跟水结合,借用水的力量。

与它为敌,就是与整条长江为敌!

因此在长江之上,无一回之敌。

直到多年后,这头已经升到九阶的丧尸,建立了长江水国,号称“水神”,并且不自量力地去雾都城下挑战雾都王。

结果被人族近战第一的雾都王,用【我思故我在】,形成绝对王者领域后,在岸边近距离击杀!

假如这群人运气好,到宜市的时候,水神还没升到三阶,他们也许能逃得一条性命。

如果水神已经升到了三阶,获得了【化水术】天赋,那这群人就是十死无生!

就算他在场,也得赶紧逃走。

在水里,目前的人类,还没有人是水神的对手!

美女军官也没气馁,诚恳地说道:“在新经市,有一艘军区的内河快艇,只要我们能登上快艇,加上你的帮助,到雾都城的成功几率,就非常高!”

新经离古元镇有五十多公里的水路,顺江而下的话,很快就能到。

但有了快艇,也不一定是水神的对手啊。

对于冒险的事情,李风一向是敬谢不敏的。

“没兴趣,你给我再多的酬劳”

美女军官打断他的话:“我叫柳小染,蓉都驻军少校参谋,我父亲是柳远南,雾都驻军中将,只要你送我到雾都城,你要病毒结晶体也好,要物资、要女人,我都能给你!”

什么?

李风被她的话,吓了一大跳。

倒不是因为她承诺的病毒结晶体、物资、女人什么的。

而是柳远南这个名字!

雾都王!

雾都的掌控者。

击杀了水神等无数恐怖存在的人族近战第一!

他没想到,这个美女军官,居然是柳远南的女儿!

帮?

还是不帮?

他开始犹豫起来。

能够跟雾都王拉上关系,那绝对是千值万值的事。

他自身的能力,加上雾都王的提携,很快就能在雾都横着走。

不过

有得就有失。

他的实力,肯定是不如雾都王的。

不管是进化程度,还是社会地位,雾都王在和平时期,就是驻军中将,掌握着雾都的军队!

而他呢?

认识的都是社会底层人士,毫无背景可言。

去了雾都,他确实可以横着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但说得再好听。

也不过是雾都王的一条忠犬而已。

“对不起,柳少校,我现在并不想去雾都,不过,我可以送你到新经,登上那艘快艇。”

去当狗,他是不愿意的。

但卖个人情给雾都王的女儿,还是可以的。

至于对方能不能从宜市水神的利爪下逃脱,那就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他又不是t狗,见到美女,还是能够直立行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