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一共是两身里衣和一身水蓝色的外衣,皆轻薄透气柔顺丝滑,穿上去一定舒服凉快。

她拿着衣服出去,平静地交到他手里:“去试试,要是合适…咳,就换上。”

季云知呆愣愣地接了过来,摸着那衣服,比他家还在时差多了,可又觉得比那时强多了,甚至感觉这是世间最好的衣裳。

“送我的?”他问:“专给我做的?”

“嗯。”林昔挠挠耳垂,有点痒:“快去试试。”

“…嗯。”他像一只欢快的小鹿跳着轻盈的步子回了屋,不一会儿又从门口探出头来,弯着眉眼:“你别走…”

“我穿好让你看。”红着脸又闪了进去。

林昔抠着手指,好像体会到为自己的男人花钱是什么愉悦感觉了。还挺不赖。

季云知衣服换的很快,好像八百年没穿过这样好的衣服似的,舍不得摸舍不得碰,支楞着手臂迈着小碎步跑出来:“怎么样?好看吗?”

望着林昔的目光满是期待。

“好看。”是真好看。人靠衣妆果然是真的,如果能用美饰再修饰一下头发…她又从袖子里取出了一柄玉簪:“我帮你挽个发?”

“你连这个都准备了?”季云知从未想过有一天林昔给他这样的惊喜,突然觉得鼻子发酸:“所以,你是真的,想娶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