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钟应了跨出门去,心中却极为惊奇。只觉得这赏赐,比任何金银珠宝都来得实在。刑部的捕快累死累活,每日没几个银钱,先按下不提。
可禁卫军可是个肥差,地位高,银钱多,活儿少,在历朝历代中,都是那些宦官世家的少爷们挣破头的地儿。
如今王爷一句话,就让温文博有能进禁卫军的机会,饶是卫钟,心中不禁也生了几分羡慕。
田柳村中,温文博难得早回家了一日,红光满面地对着家中人说,“明日一早,我便不去码头扛货了,刑部命我去京兆尹上任做捕快。”
这事儿本在温萦柔的意料之中,在原书中,温文博立下此大功后,本来是要赏他个公职当的,可温文博为她报仇之后,便瘸了腿。
百官代表着朝廷的威仪,所以脸上有疤者不录用,身患残疾者亦不录用。于是原书中瘸腿的温文博生生错过了,好在这一次,牢牢抓住了这次机会。
温萦柔倒算淡定,可温母却是惊得连下巴都要掉下来了。温文博笑着解释了为何会有如此际遇。
温母听完,不禁问道,“博儿为何不选禁卫军,却要选那微不足道,整日忙案子不着家的捕快?”
温文博笑道,“禁卫军需要些武艺在身,可娘您也知道,儿子虽然在码头上搬搬扛扛,可是连三脚猫功夫都不会,我只怕进了禁卫军,难当守护皇宫的重任。”
“再者,儿子还年轻,不怕吃苦,对刑侦办案又有些兴趣,所以才选择去做捕快。儿子这个年纪,错过了读书的大好时光,登科是不必想了,练武也是迟了,只希望今后在京兆尹学一身办案的功夫,养家糊口,惩恶扬善了。”
温母这么一听,更是笑着符合他,“我听你这么说着,倒真觉得选捕快选对了。禁卫军到了年纪便需归家,可查案刑侦若能学好,却是能干一辈子的。我儿如此聪慧,今后定能造福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