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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门口晃进来一片明艳的衣角,沈钦看清她的脸后,才知道自己翻进了谁家的院子。

他进了殿阁大学士的府。

面前这是大学士那个老头最疼爱的嫡孙女,叫什么……书幼安来着。

如果刚刚失手杀了她,那他确实就惹上了不小的麻烦,殿阁大学士最疼的就是这个小孙女,如果沈钦真的把她杀了,保不齐殿阁大学士那个老头会不会发疯。

沈钦之所以记得书吟,是因为有一次在荣国的宫宴上,一群长舌妇凑在一起,谈论着为自家适龄的儿子相看婚娶人家,书家这位唯一的嫡女便是被提及次数最多的一个。

有诰命夫人道:“书大人家也不知是造了什么孽,书家的男儿个个都是顶好的儿郎,偏偏得了个书幼安这样的孙女。”

“要说书家的门第那便是做太子妃也配得的,原来我见过,那书幼安也是个美人坯子,小时候还端庄娴静,在琴棋书画上颇有天赋,及笄后却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跟换了个人似的。”贵妇人掩口轻笑,神色里都是鄙夷,“上次在赏花大会上弹琴,直接把琴弦给弹断了。”

“可不是吗,那书吟还天天往茶馆跑,跟些市井平民一起喝茶听书,也不注意自己的身份。”

“听说那书幼安最爱去茶馆听书,在听到好笑的桥段时还会爆发出鹅一样的笑声,可是真的?”

“何止,书幼安还养了只半人高的恶犬,据说要是有谁惹得她不快了,她就放那大黑狗追着人咬,我的天爷,哪里有半点官家小姐的样子!反正我是不会让我儿娶这种女子的。”

“谁娶谁倒霉。”

“谁娶谁完蛋。”

沈钦捏着酒杯坐在席上,听着诰命夫人们达成娶谁也不能娶书幼安的一致共识,觉得这人倒是有点意思,就是这名字着实让他厌恶。幼安,幼时安康,这种字眼只是听着就让人觉得刺耳。

沈钦回神,他看着面前的人,冬日天冷,书幼安穿了件荷叶青的兔毛比甲,长衫的袖子用襻膊撸了起来,下身的马面裙裙角上全是还未干透的雪水泥水,少女蹲下挠了挠大狗的脖子安抚它,又走过来将一堆药放在沈钦面前,道:“我也不知道这些粉粉啊药水啊都是治什么的,但都是宫里的御药,你自己看看哪些能用——嗨呀,不好意思,这罐是我的脂粉。”

少女讪讪地从里面拿走一罐藏进怀里,沈钦看了眼地上摆的一堆牛头不对马嘴的药,沉默不言。

见他不动,书幼安就拍了拍裙角,盘腿在沈钦面前坐下,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撸怀里的狗子,好奇道:“你是杀手吗?”

沈钦看了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