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吟:“没用的臭弟弟。”
等书吟第二天再来沈钦家做饭时,沈钦一改前几天拒绝跟她见面和交流的作风,拿了个凳子坐在书吟对面,一动不动地看着书吟切菜。
——如果他真能看得见的话。
书吟被盯得有些发毛,她放下刀,看着沈钦那蒙了纱布的眼睛:“你一直盯着我干什么?”
沈钦大大方方,甚至露出了个笑来:“我眼睛无法视物,书小姐怎知我在看你?莫不是对自己的容貌十分自信?”
书吟:“……”就是这种无辜又天真的样子。在原剧情里,沈钦就是用这种样子不知道骗过了多少人,让人以为他真的是一个任人欺凌又不会反抗的小白花,而那些人,最后凉得都很难看。
书吟不敢乱接话,在没摸清楚跟男主的相处方式前,她决定以不动应万变,先能苟一天是一天。
沈钦单手撑着下巴,又问:“书小姐为什么不说话?”
淦!我说话你不高兴,不说话你也不高兴,那我到底说还是不说!
书吟只能敷衍三连:“嗯嗯,没错,我觉得你说得都对。”
沈钦愣了一下,突然笑起来,笑声很轻,像是柳枝点在水面,轻泛起的涟漪下暗藏着噬人的深渊。
沈钦伸手捞了一根书吟切好的胡萝卜丝儿放在手上把玩,他看不见胆子却大的很,手都快伸到刀下了,书吟惊呼一声,吓得刀都扔了。
沈钦常年过着刀光血影的生活,别说从刀下捡根萝卜丝了,就是从刀口下捡命也是常有的,况且就书吟这下刀的速度,就算他看不见也伤不到她分毫。
沈钦愣怔,随即露出一抹玩味的笑来,歪头道:“书小姐担心我?”下一秒,他伸出手指,指腹在刀刃上划过。
苍白的手指上渗出一条血痕,沈钦轻声问:“是怕我这样吗?”
书吟震惊了,这种自残式的操作她还是第一次见,所以男主果然是心里有点变态吧,是吗?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