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真相那一年,陈卓刚满20岁,他在酒吧里喝得酩酊大醉,醒来的时候,他被夜场结识的玩伴扔到了街边,身上的名表、钱包、手机都被洗劫一空,对方甚至连他看上去就价格不菲的外套也给扒走了。
好歹留了一身蔽体的衣裤,给他留了最后的体面。
陈卓宿醉的脑袋一阵胀痛,他花了很久才模糊想起昨夜发生了什么,却连那个酒吧名字和骗子的脸都记不清了。
他渴得要命,稍微清醒一点便随手推开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拿了一瓶矿泉水和面包。
由于身无分文,陈卓没敢拿太贵的东西,他把这两样摆上收银台,跟收银员说借他电话联系一下家里。
那店员见他一身酒气,邋里邋遢,以为他是流浪的酒鬼,怕给了手机陈卓拿着就跑,于是道,“先生,我们这小本生意,概不赊账,要打电话麻烦您去找个电话亭。”
陈卓一阵烦躁,他摸遍浑身上下,无奈道,“我把衣服抵你行了吧?”
他身上的t恤是奢牌新款,大四位数。
那店员乐了,看着他t恤上显眼的logo,心说我要你一个酒鬼的A货干嘛,于是摇摇头表示不能通融。
两人胶着着,身后忽然出现一个弱弱的声音,“我来帮他付吧。”
陈卓循声望去,发现那是一个个头很矮的初中生,穿着一中的校服,头垂得很低。
那个学生给他付了钱,一瓶水、一个面包,加起来只要5块5。
他把东西拿给陈卓的时候抬了下脸,脸上有很明显的伤口,眼睛那处红了很大一块,乍看之下十分恐怖骇人。
陈卓顾不上那么多,先把矿泉水干了,口渴症状有所缓解后,他再一次看向那个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