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欧泊穿着一身金红相间的单薄古装,眉眼勾了红线,显得更加妩媚,但他踢了踢自己的衣服下摆,一点没有美人姿态地拎起外袍,“去去去,过去一点,让我坐一下。”
乐歌只好勉为其难给他让了位置,他表情看起来一言难尽:“你做的事能不能符合一下你的人设,你长了那么张脸,能不能不要瞎用?”
欧泊把伞当大风车旋起来,一副左耳朵听右耳朵出的架势:“你管我呢,我演的符合人设不就好了?”
乐歌没吱声,好歹他演的时候是真的好,无论造型还是神态,都完美符合了他这次新歌的氛围。
欧泊打了个哈欠,一边张望着远处有没有人来,一边打发时间似的和乐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人家mv都是自己演,你干嘛找我啊?”
如果是别人,欧泊还会觉得是不是自己红了,所以找他引流,但乐歌和别人不一样。
他有钱,也不在乎钱,其实名也不怎么在乎,歌红不红也不关心,他就是追求自己心中的艺术,是娱乐圈最喜欢的人傻钱多大傻子。
乐歌果然正儿八经地点头:“嗯,因为你更符合这个氛围。”
“我这首歌的背景故事,设想的主角是一个妖怪,我觉得妖怪是没有性别的,要吃男人就变女人,要吃女人就变男人……”
欧泊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随口说:“哪儿那么麻烦,直接长得男女莫辨通吃不就好了。为祸天下的妖怪,就算是个男的,别的男的见了也走不动道那种气势!”
他就是随口胡说,乐歌尽职尽责地跟他解释:“也不是为祸天下……等等!”
他像是忽然被雷击中了。
“对啊,干嘛非要是男的和女的呢?真正的美是不分性别的,真正的艺术家是雌雄莫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