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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坦噶尼喀领地设东非联合指挥司令部,司令部设在坦噶尼喀的首府和平港。

在加蓬领地设西非联合指挥司令部,司令部设在加蓬首府自由城。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大军区和联指的功能有着明确的规定,大军区和联指的主要作用在于协调,而是直接管理,所有大军区和联指都是一种被动功能,即凡是派驻该大军区和联指防区的陆军,海军,空军,海军陆战队及受军总直辖的装甲部队,炮兵部队,国队卫队,预备役部队都将在训练,后勤等事务方面接受大军区和联指的协调。若在战时,大军区还将享有防区内调动,作战协同等方面的功能。

但在非战争时期及跨防区调动及人事任免方面,各兵种,军种的调动权利都在国家军委和国防部,总参谋等军总部掌握当中,次一级则在各军种,部队直属上级单位。

比如陆军第九集团军现在驻扎在中南军区和加拿大军区防区内,那么驻中南军区的部队将在协同训练,后勤等方面接受中南军区协调,而驻加拿大军区的部队则将接受加拿大军区的协调,但在调动上,假如第九集团军要将全部兵力集中到中南军区,那调动权不是中南军区,而应由第九集团军根据国家军委和国防部,总参的命令进行调动,若要将第九集团所有部队全部移驻其他军区比如北方军区,国家军委享有唯一调动权。

再比如海军,北太平洋舰队在关系上将可能驻扎在几个防区,那他驻哪个防区的协同训练和后勤都将接受驻扎地军区或联指的协调,在战时,也应服从大局,接受驻防所属大军区和联指的调动和作战指令,但同时可能国家军委或海军司令需要根据其他战场变化进行调动,这个跨军区调动权在海军司令部,独立作战时也会由海军司令全权指挥。当然,军种间的调动,肯定还是要遵循国家军委,国防部,总参谋等军总的命令。

其他空军,海军陆战队等部队也同样如此,说白了大军区和联指是一个横向协调机构,类似于后世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这样的协调机构。而垂直管理权实际上都在于各部上级单位。只有在战时,大军区或联指才能根据战时军法条例转化成一种类似于最高司令部的直接指挥机构。

比如西伯利亚,若未来再次发生大战,西伯利亚军区就将成为此前的西伯利亚最高司令部一样的存在,有权根据战情变化,对辖区内所有驻扎军种,兵种发布除人事任免之外的调动,作战等命令。这些权利随着战争的中止即自然中止。在和平时期他就是各军种和各兵种之间的协调机构。当然,若说直接的权利,还是有一个,就是负责防区内的预备役部队的组建,训练等任务,这是有直接管理权的。

另外对于大军区和联指司令部的组成也有着明确规定,即基本上将会确认在和平时期,一个大军区至少会辖有一个陆军集团军(没有陆军集团军,则会有海军陆战队)为骨干,若干国民卫队部队,空军,有些军区或联指防区内可能还会有海军,装甲,炮兵,海军陆战队等部队。这种情况下,大军区或联指一般会由野战集团军主官担任大军区或联指司令,参谋长将会来自国民卫队,政治部主任则将由总政治部任命,后勤装备部主任也将由费城的后勤装备部任命,这不能兼职,此外防区内的海军,空军,装甲,炮兵,海军陆战队所属会有一人作为代表成为大军区或联指司令部成员,军衔职级较高者会被任命为副司令、副参谋长之类的兼职职位。

另外若一个大军区或联指存在不只一个集团军的情况,则多半其中一个集团军主官成为大军区司令,则另一个集团军主官会被任命为参谋长或副司令,若被任命为参谋长,则国民卫队代表将被任命为副司令,反之,若被任命为副司令,国民卫队代表就会成为参谋长。

这个组成是在和平时期,而在战时,军队可能出现大副调动。特别是野战部队,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存在顺位接班的情况,顺位接班的顺序为:司令(联指一般会由海军陆战队的代表担任),国民卫队代表,陆军代表(野战集团军,这种情况为有两个以上集团军存在的情况,若为三个以上集团军,则会出现第一,第二副司令的说法,按一到二的顺序来就是),海军陆战队代表,海军代表,空军代表,装甲部队代表,炮兵部队代表,政治部主任,后勤装备部主任(政治和后勤主任排在最后,并非代表他们的军衔和职级低,而是因为他们是属于非军事主官序列,对军事指挥可能并不擅长,所以排在最后)

举个例子,若未来阿拉斯加发生大战,要抽调加拿大军区的部队,则野战集团军调走后,同时兼任集团军司令的大军区司令肯定会随之调走,那在此期间,则出自国民卫队的代表(不管此前是任副司令还是参谋长)暂代司令职权,一般来说,这就够了,基本上轮到将一个军区的国民卫队都抽调一空时,那其他的部队差不多都调走了,后面的顺序接班基本上都只是象征意义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发生大规模陆战,海军用不上,甚至空军也不可能全部抽调,这种情况下,还是有可能将包括陆军和国民卫队在内的兵力和指挥官抽调一空的时候,那海,空军等其他部队代表顺序接班还是用得上的,这也是将顺序接班的规定做的如此细致的原因之一。

就算所有部队抽调一空,最后两个政治部主任和后勤装备部主任一般也不会抽调一空,因为大军区和联指的政治部主任和后勤装备部主任不会是兼职,他们就算被调走,总政和后勤装备部也会任命代替人选。

国家防御法案的第二条规定则是对于各军种兵种的法定编制调整。

根据这一条款,未来阿拉斯加陆军还将会增设第十五集团军,形成全国共十五个常设陆军集团军的陆军主力架构,原定的常规和战时编制也在此项法案中予以明文规定,常规编制为一师六团,装甲,炮兵,汽车机械化三个集团军直属旅保留(含其他必须直属部队),共八万人。只有在国家发生大规模战争,常设集团军不足以保证国家安全,不足以保证战争胜利的情况下,才能转为战时编制,即一师三旅六团加部分师直属部队不超过两万人的编制,一个集团军保证在十万人,且规定只有在十五个常设集团军都为战时编制时,仍不足以保证国家安全,不足以保证战争胜利的情况下,才能根据战争需要,增设临时新编集团军(简称新编xx集团军)。

而另一大主要陆战力量,海军陆战队则得到了增编,根据法案规定,未来的阿拉斯加海军陆战队将脱离海军序列,成为陆军,海军,空军后的第四大独立军种,但不再设海军陆战队司令之职,整个陆战队将增加到二十师,每师一万一千人左右,一般部署在海外领土或沿海省市,是一支尖刀力量,联指司令一般都会出自海军陆战队(除非该联指防区有超过海军陆战队的陆军野战集团军,如地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