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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德属东非的坦噶尼喀设立阿拉斯加斯加坦噶尼喀领地,以和平港为首府(即现坦桑尼亚首都达累斯萨拉姆,意为和平港),设总督府与驻军司领,总督府与驻军司令部职能与朝鲜领地总督府和驻军司令部相同。同时新的坦噶尼喀领地还包括位于葡属莫桑比克的基翁加三角区。

在德属西非割让于阿拉斯加的殖民地中设加蓬领地,以自由城(即现加蓬首都利伯维尔,意为自由),设总督府与驻军司令部,职能与其他领地等同。

除此之外,对于远东,北西伯利亚,伊斯肯德伦湾,叙利亚,黎巴嫩,西色雷斯,塞萨洛尼基,爱琴海诸岛等阿拉斯加实际控制的地区,因为尚没有签订正式条约,在这次的两个法案中,并未对这些暂时的控制区有所提及,这些地方仍然属于阿拉斯加的军事控制区域,以阿拉斯加的军事管制条例执行军政事务。

像叙利亚,塞萨洛尼基等西亚,巴尔干军事控制区实际上现在就是由塞浦路斯总督府负责管理行政,民事,经济,治安事务的,远征军总司令部负责军事。

通过海外领地法后不久,7月20日,阿拉斯加总统、军事委员会主席叶文德立即任命了这三大殖民领地的军政首脑。

暂时赋闲的阿拉斯加前国会主席贺伯昌被任命为人口最多,地域最大,距离最远的坦噶尼喀总督。调目前驻扎在塞萨洛尼基的阿拉斯加第二集团军参谋长谭重德大将率二集团军第七师,第八师,装甲,炮兵,汽车机械化旅各一个团进驻坦噶尼喀,谭重德暂任坦噶尼喀驻军司令。

任命阿拉斯加内政部长兼国家安全局长岑义为朝鲜总督,任命第六集团军司令马功成元帅暂任朝鲜驻军司令。

任命阿拉斯加总统外交顾问弗兰克·勒布雷为加蓬总督,调目前驻扎在叙利亚的第四集团军参谋长韦分田上将率第四集团军第十五师,装甲,炮兵,汽车机械化旅各一个团进驻加蓬,韦分田暂任加蓬驻军司令。

做为海外领地,是不可能像直辖省市一样组建省市议会,享有民主权利的,这些领地内的居民也自然不可能对于中央的任命人选进行投票确认。所以贺伯昌等人的任命只要总统发布委任状直接上任就可以了。

但接下来对于台湾,库页两省的省长人选却不能这么做,做为正式的直辖省份,中央公布的省市长人选必须经过当地省市议会投票确认才能扶正,且必须在半年内投票确认,这半年也可以算是中央任命的省市长的试用期。

只有新省市因为各项制度不健全,省市议会也不可能马上组建,所以对于新省市的确认时限有一年,在一年中,中央任命的省市长享有正式省市长的一切职权,同时要负责一年内在该省市组建起议会,而新组建的议会必须在一年内对于中央任命的省市长进行投票确认,若得票过半则正式留任,否则中央就必须立即更换人选,不过这时对于新人选省市议会就必须按老省市一样,在半年内投票确认。

若第二次任命的人选仍然未能通过,那第二次任命的省市长可以向中央提请解散该省市议会,重新选举新议会后再进行投票,这个投票是新议会成立后就要马上进行的,不会再有半年期限。若新议会还是未能通过这项任命,那么中央会同时再任命两名人选,由该省市议会投票选择,得票率高者即可获任。而且同样是任命下来,议会就必须投票,不会有半年的期限。

应该说这样做虽然过程可能会很复杂,但也算尽量遵循了民主原则,但中央是不可能完全受省市议会挟制,屡次三番的重新任命的,毕竟阿拉斯加实行不是联邦或自治制度。

仅仅三轮,到第三轮,两名人选中,就算再差,他们也必须选择一人。当然,新省市如此,老省市也同样如此操作,唯一的不同就是第一名人选不会有一年的试用期,因为老省市的议会都早就组建,中央一任命下来,他们必须在半年对此投票,只有新省市才会有一年的时间,因为需要临时组建议会。

所以一般来说,至今为止,推翻中央任命的情况一直还没有出现过,很明显的,中央任命的第一个人选绝对是最适合该省市当时情况,最符合他们需要的人选,若他们不通过,第二个人选就不一定了,不管合不合适,但第二个人选是可以提请中央将议会解散的,相信若不是特别不合适,也没有几个议员愿意冒着被解除议员权利的风险去反对第二个人选,这样就很有可能,第二个人选他们被迫答应,反而比不得第一个人选了。

就算新议会再次推翻了第二人选,那到了第三轮,他们就更没有选择权了,来两个人,总之要留一个,想一想,那个时候,大部分比较有能力的人选都已经在其他省市上任,这个时候派来的人选就不一定非常合适了,弄到最后,只怕他们挑肥捡瘦,丢了西瓜捡了芝麻,而且中央也很可能对于该省市屡次三番推翻中央决定而感到愤怒或者奇怪,只怕还会引起中央的警觉,是不是准备脱离中央?若真是如此那可就有麻烦了。

而且严格来说,所有新省市才组建时,中央任命的首任省市长是最不可能被推翻的,为什么,因为这个省市长是首任,他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负责将该省市的议会组建起来,这样一来,该届议会可说从一开始就有很大可能深受该名省市长人选的影响,到时投票被选下去的可能性当然是超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