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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

“加快点!”

“能跑的兄弟们都跑起来!”

张友彩从马背上掉下来,跟在队伍的中后面,和战士一起跑步,一边大声的鼓励。他现在是杨致远的副手,对于飙字营的荣誉,非常的看重。这是张准将部队改称飙字营以后的第一次战斗,他们当然要抢头功。再说,飙字营要对付的乃是倭寇,自然是不能有丝毫的落后。

“谁第一个赶到大嵩卫,谁就是英雄!”

“谁是英雄,谁是狗熊,就在大家的两条腿上!”

“放走了倭寇,我们全部都是狗熊!”

在张友彩和其他军官的鼓舞下,战士们纷纷加快了脚步,一路小跑起来。随后,张准又下令抛弃所有不必要的装备,包括宿营用的各色器皿,以减轻身上的负担。于是,战士们跑得更快了。六百人的队伍,好像滚滚洪流,杀向大嵩卫。

“杨致远,你跟我一起到前面去了解情况!”

“张友彩,你带着部队随后赶来!”

张准看看天色,果断地说道。

这时候天色已经昏暗了,夜幕很快就要降临。从飙字营的行军速度来计算,要赶到大嵩城的附近,需要整整一个晚上。毕竟,从雄崖所到大嵩城,是有很长一段路的。

告别张友彩以后,张准和杨致远,策马狂奔,一路疾驰,快速的进入大嵩卫的地。独孤猎等人,紧紧的跟在张准的后面。一行人刚刚到行村寨的位置,就看到了马轶。这时候,天色已经完全还能下来了。

行村寨其实是个有三四千人口的小镇,处在大嵩卫的最西面,附近就是五龙河。要是在平时,夜幕降临下来以后,幸存者应该是比较热闹的了,各色各样的灯光,应该也点燃了。这几个月的时间,由于有较多的木材商人在这里聚集,贩卖木材,因此,幸存者的青楼、客栈,每天晚上都是爆满的。但是张准放眼看去,几乎看不到灯光。

马轶急匆匆的骑马赶到张准的面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大人,大嵩卫那边,那边……”

张准冷静地说道:“不要急,慢慢说。”

说罢,将自己的葫芦摘下来,递给马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