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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苏松了口气,她最怕的就是遇到这种聪明人,总感觉脑子不够用!里,王斯琴并不是女主,只是个女配,出场次数也不多。不过却是以狠毒出名的。

里王斯琴,只是个青楼女子,因长得漂亮,又多才多艺,被捧为花魁。其实她是个细作,从小就被一个姓江的富商买下了,精心培养,想将她当做讨好达官贵人的工具。

可王斯琴却是个有心计的,她不甘心成为别人里的一把刀。在她被江富商送给知府大人,而知府大人十分喜欢她之后,她毫不犹豫的出卖了她原来的主人。给知府大人出了个主意,随便找了个理由,将江家的家产查抄了,江姓富商被关入狱,最后死在了牢里。

而的男主就是江姓富商的儿子。他为了替父报仇,隐姓埋名,勤学苦读,参加科举,姻缘巧合之下,结识了微服私访的皇帝和公主。最后男主在皇帝的暗帮助下,成功的替父平反,将当年的知府如今的户部侍郎拉下了马!从他的口,男主得知了当年的事都是那个叫王斯琴的女人唆使的。

而此时的王斯琴却成了摄政王的新宠,碍于礼法,摄政王不敢将她纳入府,却在外置了所宅子,将她养在那里,十分宠爱。据说摄政王很尊重她的意见,她胆子也很大,卖官鬻爵的事都敢做。

男主越调查,越觉得这个女人实在心狠辣,视人命如草芥,但凡得罪过她的人,都没有好下场,轻则丧命,重则家破人亡。她曾经在一场宴会,因为一个品小官的夫人和她穿了同样的衣服,就当场命人扒了她的衣服,扔到了河里。逼得那名夫人羞愤自尽。又比如,她曾经被一个有孕在身的夫人背后嘲讽生不出孩子,就直接命人剖开了那名夫人的肚子,将孩子生生挖了出来,母子俱亡。这样的事不胜枚举,最恶毒的是,据说她昔年曾委身于一个游击将军,为了帮助游击将军上位,甚至教唆游击将军假冒军功,屠杀了边境一个叫上林村几百条人命。种种恶行,不胜枚举。

男主知道的最多,就越发坚定要除掉这个恶毒的女人,为父报仇。但是要除掉这个女人,就势必要搬到她的靠山,摄政王。

而此时,男主已经和皇帝成为了莫逆之交。二人携,在朝堂上和摄政王斗智斗勇,间掺杂着各种爱恨情仇。故事的最后,当然是正义战胜了邪恶,男主最后协助皇上彻底铲除了摄政王一党,助皇上亲政。最后还迎娶了公主,成为皇帝的妹夫,走上了人生巅峰。

而王斯琴,则在摄政王倒台之后,被男主一剑穿心,杀死了。死之后,尸体被丢在了乱葬岗,被野狗啃噬,死无全尸。

想到这里,李苏叹了口气,其实,里王斯琴虽然心狠辣,可很多事只是人云亦云,并不是她做的。大多数事情,都是小皇帝为了诋毁摄政王的名声,故意命人散布的谣言。

只是有一件事,的的确确是王斯琴做的,就是唆使游击将军假冒军功,屠杀了上林村的几百条人命。

李苏想到这里,眼神复杂的看了看二丫一眼。这孩子,还真记仇啊!算了,现在她来了,想必里的情节应该不会在上演了。她打算老老实实带着二丫在上林村窝着,什么知府啊富商啊摄政王啊皇帝啊,爱咋咋地吧!

李苏看了看自己和二丫,这是几天没洗澡了啊!脏死了。“好了,既然起来了,赶紧吃早饭吧,吃完早饭,娘烧点热水,咱娘俩好好洗个澡。”

一说早饭,李苏和二丫的肚子就咕咕叫了起来。然后李苏才想起来,她们家好像没什么吃的。家里的田亩都在王大山和王大郎名下,原本属于王二郞名下的几亩山田,也被王大山以王二郞不在家的理由被夺了去,租给旁人种了。她们母女俩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吃的粮食也是王大山和王方氏看心情好坏送来的。

因为要卖二丫的事,王方氏已经几天没送粮食过来了。而且,看着情况,以后估计也不会送了。

李苏蹙眉,“好孩子,先忍忍,回头娘再想想办法。”

“娘,我们可以去山上摘些野果子吃,我知道哪里有野果子。运气好的话,还能捉到野鸡吃。”二丫想了半天,才犹豫着说道。之前,娘一直埋头做针线,换的钱都给了奶。可奶那边的粮食却是有一顿没一顿,虽然娘每次都先紧着她吃,可她还是会饿。有时候她饿狠了,就跑到山上去摘野果子吃。其实她也很害怕的,都说山上有野兽。可是虽然害怕野兽,可她想活着!

山上!李苏眼前一亮,她力大如牛的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处了!打猎!她可以上山打猎,然后用猎物却集市上换取粮食啊。

“好孩子,娘知道了。我去挑水,你关好门,咱俩先洗个澡再说。”说完李苏就风风火火去了院子里,拿着扁担和水桶,准备去村口的水井那边挑水。

李苏原以为,凭着自己力大如牛的技能,挑水这样的小事还不是到拈来。谁知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她空有一身力气,却拿那个扁担没有办法,那个扁担滑溜溜的,根本不听使唤。原主原本也是个肩不能挑不能提的人,这些活她也没做过,一点经验都没有。

李苏折腾了半天,水撒了大半。她都想扔掉扁担,直接拎回去算了。

这时,一个一直在旁边看热闹的大婶笑着走过来,“二郎媳妇,扁担不是这么挑的。你得这么来,得用这里用劲。”边说边自己给李苏做示范。

李苏点点头,然后自己试了一下,果然,这次稳稳当当的将水挑起来了。

不过,桶里的水只有一小半了,李苏又放下来,将桶里的水加满,大婶笑道“一半就一半,水这么满,你能挑的动吗?”

话音刚落,李苏已经稳稳当当的将水挑了起来,走出好几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