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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开头很有意思,一个第一人称套着另外一个第一人称,不过王宇很快就忘了第一个第一人称,只记得那个福贵的第一人称。

这本书是倒叙,一个在田间耍牛的老人——福贵回忆着自己的过去。

看了一会儿,王宇忽然拍着桌子叫道:“混蛋,王八蛋!”

旁边刚来上班的同事小李吓了一跳,“王宇,你怎么了?”

王宇抬头看了看小李,有些不好意思道,“刚看书入迷了,对不住啊。”

小李来了兴趣,“看什么书呢?”

王宇举了举手,“张重的新书,在杂志上连载的。”

小李哦了一声,“是听说张重出了本新书,不过我平时不太关注,这书好看么?”

“我觉得挺好看的。”王宇说道。

说完这句,王宇就迫不及待地重新把目光投向了杂志上面。

他刚才之所以大骂,是因为他看到福贵欺辱他老丈人,而后在又在赌场甩他媳妇家珍耳光那一节。

这简直不是个男人。

不,这简直不是个人。

连畜生都不如。

“家珍那天晚上走了十几里的夜路,她一个孤身女人,肚子里面还怀有七个月大的有庆。一路上到处都是狗吠,下过一场大雨的路到处坑坑洼洼。”

新书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