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现在信息库发达,自己如果打晕了普通百姓,对方醒来后马上报警,自己这边就很容易出问题。

只有那些做贼心虚的家伙,才会很反感去报警。

这也是自己选择小混混出手的原因,当然这样做,自己中奖的概率就会大大提升。

在走到拐角不经意的地方。

丁小乙摘下了【千无面】并且换掉了身上的衣服。

唤来一辆出租车后,就迅速离开了车站。

倒是没有急着回家,先去老城的蛋妮斯超市,采买了一些自己要的东西,还有陈老要的调料,餐具,刀具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至于食材当面,也是随手挑着几样往购物车里一塞,直到彻底塞的差不多了,这才大包小包的走出超市,转身找了一处没有摄像头小巷里,迅速给肉球吞进去。

这就是自己喜欢老城的地方。

一些乱七八糟的小巷,有的都是盖房子时空出来的一条小道,七拐八绕的,不是本地人都未必能走出来,更不要说在这里装什么摄像头。

东西收好,又换上一套比较宽大的衣服套在身上,拿出【千无面】佩戴在脸上。

当再次从胡同里走出来的时候。

他的外貌已经变成了之前一脸阴沉的中年大汉。

“哦,我敬爱的玛丽娜女士,最近您的肤色越来越好了!”

迷途公馆里,比特瑟优雅的亲吻着面前,金发女士的手指。

“比特瑟先生,您可真是一个有趣的人,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还会有这样有趣的聚会,我对这个聚会很有兴趣,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介绍一些伙伴来这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