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认识陆言。

因为简琦。

前段时间他跟简琦一起合作过一部历史正剧,两人关系不错,比点头之交深一点,微信也偶尔会发一些节日祝福。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拍摄正在进行,他在化妆间看剧本,简琦刚下了戏回来补妆。

两人打了个招呼,然后继续各自做各自的时候。

就在这个时候,化妆间的门被撞开,一个人影跑了进来,一把揪起简琦的领子,恶狠狠地质问他:“简琦!你他妈搞我!”

简琦也不恼,只是面无表情的拨开那人的手,“你不搞我,我也不会搞你。”

那人气急,还准备再扑上来,但工作人员已经来了,好几个人一起扯着,把闹事的人给赶了出去。

在那人挣扎的时候,靳卓风看清了他的脸。

还挺好看。

后来简琦解释,闹事的人是他们那届的选秀冠军,经常找他的麻烦。

靳卓风震惊了,那个人竟然也是娱乐圈的,都是一个圈子的还能做出殴打当红偶像的蠢事?

怪不得长成那样还是不红。

这个世界上,极端的人更容易记住,不论是好的极端还是坏的极端,亦或是蠢的极端。

或许是因为陆言这人太过愚蠢,靳卓风就这样记住了陆言。

回想起初见时那人的大吵大闹,再想到刚才陆言淡定的模样,靳卓风轻轻皱眉。

这真的是一个人吗?前后差距也太大了吧。

第二章

走出酒店,微凉的夜风吹过脸庞,陆言打了个哆嗦,感觉多了些穿书的真实感。

虽然不是回到自己的身体里,虽然这本终极道具的故事有些一言难尽,但这里真的是比他之前随时随地可能丢命的情况要好太多了。

回顾以前看书的内容,原主结局不好,无非是因为太过于作死,一门心思都扑在了跟主角受较劲儿上。

虽然刚刚经历了生死转折点,但陆言认为,他不可能走上原主的结局,因为他对这些不感兴趣。

整个故事,他都不感兴趣。

你要问一个在逃生游戏里被死亡追逐了三年的人对什么最感兴趣,那必然是活着。

好好活着,没有忧虑的活着,快快乐乐的活着。

他懒得搭理书里出现的任何人,尤其是主角攻受,所以自然而然,他也不会走上原主的结局。

陆言摸出手机,打开外卖软件看了下自己的家庭住址。

不由得,他又想起了刚才拿错钱包的事,脸上难得浮现了些许尴尬的神色。

真的是……那会儿他弯腰捡衣服的时候,靳卓风为了躲开他,动作大了些。

他很清晰的观察到,对方西装内兜的位置有一个长方形的凸起,一看就是手机。

再看他,衣不蔽体,手机钱包什么的都不在身上,所以他就理所当然的认为,他是把自己的手机钱包放到了床头柜。

谁能想到这靳卓风这么有病,进酒店二话不说先掏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