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他不会做出这种选择。
魏默森公爵的名气实在太大了。公爵之子之所以横行无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爵本人的功勋和威望。如果要从早以毁灭的文明世界找出一个可堪比较的例子……他相当于某个皇朝的太子。
是的,就算是国王乔治的儿子,在霸道与蛮横方面也比不过公爵之子。
魏默森公爵虽然年迈,也不过问平常事务,但他身边聚集起来的那些人是一股庞大的势力。如果布拉克巴恩侯爵还在,劳伦特根本不会惧怕,问题是侯爵已经战死,国王乔治根本不会插手下臣之间的矛盾……出于各方面考虑,财政大臣决定带领伦敦城剩余的守军向巨人投降。
杀了公爵之子,这相当于为布拉克巴恩侯爵报仇。至少在劳伦特看来是这样。
投降?
看着跪倒在面前的撒克逊财政大臣,暴齿觉得很好笑,也有些犯难。
所有军人都渴望胜利,可是摆在暴齿面前的问题也实在是不好解决——他的兵力太少了,伦敦城内的白人多达好几百万,只要稍有不慎,胜负局面极有可能瞬间转变。
考虑再三,暴齿选择了拖延时间。
下午,陆战军团第二作战部队抵达。
两天后,囚牛率领骑兵抵达。
至此,伦敦战役终于结束。
暴齿缴获了储备在城内的巨量物资,尤其是粮食,这是稳定局势的最大依托。
在劳伦特的带领下,囚牛从王宫密室里抓住了国王,以及包括王太子在内的主要王室成员。按照天浩之前的命令,这些身份尊贵的人被单独拘押,由龙帝国士兵严加看管。
对俘虏的甄别与押运工作同时展开。
所有撒克逊军人必须放下武器,否则格杀勿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