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毕竟还是太嫩了。十九岁的年轻人脑子里充满幻想,军官随便几句鼓舞性质的话语就能让霍吉思热血沸腾。不过他也通过这场战争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霍吉思在锁龙关找到了少许黄金,还趁着主力部队尚未占领仓库之前,偷偷得到了一些存放在那里的银块。
这些东西加起来价值超过五百镑。在霍吉思常年生活的乡下,这些钱足以让他成为众人眼中的富翁。
霍吉思是坚定的战争支持者。他很赞成弗拉马尔公爵在公开场合说过的那些话——北方巨人是一群没有智慧的野兽,他们只配成为奴隶。
上一次的巨人战俘暴动造成了很大影响,但“学抓城”这个拗口的词也由此在维京王国参战官兵中迅速传播开来。人人都在传说那里遍地都是黄金,只要弯下腰就能捡起。可笑的是巨人对如此海量财富一无所知,他们把金块当做石头,他们最喜欢的东西就是盐和肉。
霍吉思低头瞥了一眼特纳,很不高兴地问:“你到底要弄到什么时候?我已经在这站了一个多钟头,该换你上了。”
专心致志的特纳头也不抬地回道:“再给我二十分钟。这块骨头上有点瑕疵,我必须把把它处理掉。”
霍吉思皱起眉头,却被特纳勾起了兴趣:“我知道你在做巨人珠串,但我不明白,这东西如果卖出去,你能赚多少钱?”
特纳停下手上的动作,抬头注视着站在身侧的这个年轻人,脸上露出炫耀的微笑。
“至少五十镑。”他说这话的时候,就像一个家产万贯的财主:“这还是在郡城里的卖价。如果拿到首都那种大地方,说不定能卖到八十镑。”
“这么多?”霍吉思不由得瞪大双眼,脸上全是不可思议的表情:“你该不是在开玩笑吧?”
他忽然觉得自己偷偷藏下来的那些黄金和银块就是一堆垃圾。
“你以为我在骗你吗?”特纳嘴角上翘,带着中年人与过来人专属的优越感说:“贵族,尤其是那些上流社会的太太小姐,她们喜欢用这样的珠子做装饰。”
霍吉思的眉头依然紧锁:“我不明白,不就是一堆死人骨头而已,这东西完全可以伪造,只要多挖几个坟墓就行。”
“不,不,不,你无法理解这种堪称艺术品的特殊材料。”特纳头摇得像拨浪鼓:“巨人与我们的骨头区别非常大,他们的颜色更白,质地与象牙类似,其中的优质部分甚至超过象牙。更重要的是我们一直没法打赢他们,没有战俘,没有足够的尸体,所以这种珠串才能卖到很高的价钱。”
霍吉思凝神思考了很久,犹豫着说:“特纳,我觉得这东西恐怕卖不到五十镑。”
“这不可能!”特纳对这话鄙视到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