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莲同样爱上了亨德森。她知道他是国王,却并不因为对方身份才投身于这场爱情。她从亨德森炽热的目光中察觉到异样……说实话她当时被吓坏了,只是很快调整好心态,继续画着当时远没有现在这么胖,顶多算是结实,相貌英俊的亨德森。
第一次接吻的时候,亨德森感觉自己呼吸急促。这是他与亡妻之间从未有过的美妙感觉。那时候的亲吻很硬,就像两块没有任何关系的软肉接触。可是与伊莲之间的亲吻不同,她在这个过程中更主动,甚至可以说是粗暴。她总是很用力的捧住亨德森的脸,仿佛他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一秒钟也不愿意离开。
那样的深吻是如此绵长,让身为国王的亨德森浑身颤抖,失去了所有的尊严与矜持,无法保持清醒的头脑与克制,只能在无奈中怀着窃喜心情接受,并享受接下来的无限欢愉。
深陷爱情漩涡的人总觉得所有花朵只为他们而绽放,阳光也会永远笼罩自己,天空不会有阴霾,只要彼此相爱,就没有任何克服不了的困难。
一个是国王,一个是平民,他们之间注定了不可能有美好的结局。爱得越激烈就越痛苦,他们必须面对残酷的现实。
那时候,卡利斯的父亲还活着。老公爵对王室有着无比执着的忠诚。国王与画师之间的绯闻在宫廷内外传开,那时候的亨德森年轻气盛,听不进任何人的劝诫,一心想要取伊莲为妻。王太后气得快要发疯,其它王室成员也对此议论纷纷,他们认为国王此举有伤风化,也超出了正常的“贵族游戏”范围。
喜欢平民女子当然不是问题,偶尔玩玩也就罢了,可如果像亨德森这样铁了心想要把“玩具”升格为“王后”,那就触碰了贵族圈的红线,必将遭到所有人的反对。
亨德森有生以来第一次想要行使自己“身为国王的权力”。他打算为了伊莲挑战整个贵族圈。年轻人总是这样张扬又狂放,有干劲有冲劲,谁敢拦着我,我就杀了谁。
伊莲死了。
她穿着那条粉色长裙,紧紧地躺在河岸边。失踪两天后终于被发现,整个人已经被河水泡至发胀,婴儿肥的脸看上去显得更圆了。她神情安详,脖子上有两道明显的勒痕,裸露在外的腿脚部位有少许啃啮过的痕迹,那是老鼠和鱼虾干的……对它们来说,浸泡在河里的死者就是食物。
得知消息的时候,亨德森大脑里唯一的存在的意识就是“复仇”。
他像疯子一样咆哮着冲出卧室,狂呼高喊着召集卫兵,没有穿鞋,就这样光着脚在走廊上来回跑,却发现无人回应。
卫兵们仿佛中了魔法,对国王的呼喊充耳不闻,对他的各种行为熟视无睹,就连闻讯赶来的卫队长也凝神屏息站在出口正中,仿佛一尊故意挡在那里的雕像。
“我是国王,我命令你们找出凶手!”
王太后匆匆赶来,狠狠给了亨德森脸上一记耳光,放声怒斥:“为了一个平民,你竟然自甘堕落。别忘了,你是国王!”
亨德森捂着肿痛的脸怒视对面,他不敢与母亲翻脸,却明白了卫兵们为什么拒绝服从召唤。他转而求其次,跌跌撞撞扑向距离最近的卫兵,伸手去抓那人背在肩上的火绳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