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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文件送向桌面:“这是警务处长对政治部彻查境外特工行动的授权书!”

虽然目前港岛手下的改革协助小组,才是真正的英方情报机构。

但是警务处,政治部,原先便具有情报机构的特征,且有相应法例、职权。

要不是政治部落到华人手中……港督哪需要再搞一个特工小组?还是保密行动,不能曝光的机构。

“现在警务处长可以随时对境外特工展开清除!”

“就算对方是鬼佬!除非有合法的行动文件!”

准确的说,港督手下特工小组机构是合法的,可惜,他们搞政治暗杀是非法的。

什么“合法杀人执照”说的好听,可法律效应却只对内,代表内部不会追究他们搞出的死亡事件……

外部可不会承认什么合法杀人。

这可是违背国际原则的!

而他们一旦给外部组织抓到的话,呵呵,只有死路一条!而且不能暴露身份!

很不幸,港岛警队现在是英方的“外部”组织,既可以按照清除间谍搞他们,又可以按照非法杀人搞他们。

要是有军情特工遭遇逮捕,下场只有一个……这也是每位特工的宿命!因为他们执行的任务不可说,他们的身份不可曝光,又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

这份“特工清除文件”则是警务处长“彭志聪”对庄世楷献上的第一个投名状!

庄世楷只要愿意马上就能对特工展开依法清除!

还能以反间谍的名义抓捕、审讯教育局鬼佬……只是这样就做的太过火,不符合政治目标,不扩大影响,最终导致社会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