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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

赫茨无语看着史密斯脚下蹲着的军犬,没认错的话,正是他牵过来的那条军犬。军犬老老实实蹲在史密斯身边,欢快摇着尾巴,察觉到赫茨的愤怒的目光,龇牙咧嘴怼了回去。

“我喜欢狗,它们是人类的好朋友,不是吗?”

“狗屎,去td好朋友!”

嘭!

史密斯扣下扳机,打爆了赫茨的脑袋,罗素从汽车后走来,看大军犬的时候忍不住翻了下白眼。

“史密斯,你来晚了两分钟!”

史密斯将手枪收入枪套:“不,来的刚刚好。”

……

两天之后,北卡罗纳州的某个小镇,史密斯决定退出江湖,和昆塔纳改头换面在此地定居做个农场主,安安心心过完下半辈子。

两人考虑过段时间就结婚,婴儿也理所当然成为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圆满的结局,一切看起来都很好,史密斯和昆塔纳看着新家非常满意,罗素则不然,因为买地皮的钱是他掏的。

50万美金的银行卡,不记名、不挂失、不取现,但可以在os机上刷卡。罗素觉得这玩意没什么大用,但真刷卡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心疼一个下午。

史密斯解决了后顾之忧,开始全力教导罗素,将自己的一身本领倾囊相授。他将罗素视为好友,过命交情的那种,教导起来无比卖力。

最快的学习方法是实战,学再多的理论也比不上真刀真枪干两下,在这方面,史密斯和十字架持有同样的观点。他带着罗素在丛林里进行实战演戏,他收着打,每次都故意打偏,直到得知罗素神奇的天赋,才开始动真格的。

满级大号带小号练级,罗素蹭经验蹭得biubiu往上涨,生死之间是最容易突破的时候,他的大脑高速运转,肌肉一次次将动作记牢,没几天就让史密斯吃到了一些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