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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而且可以先付钱。”

自从知道这个世界有宋子豪和小马哥之后,林耀就有招揽小马哥的打算。

以前他想招小马当打手,现在他想招小马当员工,做旗下艺人。

林耀很清楚英雄本色这部电影绝对是现象级的,只要不是演技太差,小马哥谁演谁火。

让马健给他当打手,群星最多多一个堪比刘华或者左手的堂主,没有太大意义。

当演员则不同,他有信心捧红马健,让他成为影坛内的大哥大,星耀影视集团的摇钱树,让他和现实中的发哥一样红。

现实中的发哥,名字就是票房保证。

在娱乐圈内有价值百亿男人的称号。

虽然这个称号有些夸张,但是一张三十年合约,起码能为公司带来五十亿港币的收入。

这可是一笔完全合法的收入。

不怕查的。

“二十万美元,你没骗我吧?”

马健是开餐厅的,规模不算大,也不算小。

他在纽约开餐厅,一年下来也就是七八万的营收,窝心事还一大堆。

拍部电影就给他二十万,港岛的钱有没有这么好赚。

“帐号给我,半个小时之内钱就到你账上,剩下的事之后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