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淼脑海中已经有了采访稿的雏形,她强忍着兴奋,将视线投到另一支相较普通的钢笔上,“那这个是?”
于瑾嘴角逐渐上扬,而谭米雪的白眼翻得更厉害。
“这是上高中的时候,一个同学送给我的礼物。”
“哦?您直到今天还在使用,一定是关系很好的同学吧,现在是否还有联系呢?”
于瑾看了一眼谭米雪,稍显为难,“以前关系是很好,可现在,她有点讨厌我,不愿意理我。”
陈淼看出于瑾在这个问题上有倾诉欲,立刻刨根问底的深究下去,“是什么原因呢?我真的感到好奇,世俗一些讲,以您现在的身份地位,您的老同学应该更希望和您多来往吧?”
于瑾拿着那支跟随她许多年的钢笔,不禁回忆起那段无忧无虑的过往,似乎很遥远了,遥远到仿佛是上辈子的记忆。
可一转头,记忆中的人就站在那里,只有头发长了一些,软绵绵的搭在肩膀上。
“世俗的东西,她都不太看重,和我不一样,我是个天生的商人。”
“看的出来您在经商这方面的确很有天赋,短短几年时间就将新达从一个濒临消亡的杂牌手机做到如今全球盛名,难怪谭老先生会放心将谭氏集团交给您。”
老爷子把谭家交给于瑾的条件,是谭米雪心头一根难以拔除的刺,陈淼越是吹捧于瑾,就越让谭米雪感到恼火,她暗自握了握拳,忽然问于瑾,“请问如果要您在自己的爱人和谭氏集团当中选择一个,您会怎么选择。”
陈淼心中一惊,这个问题是很有热点没错,可也实在是难以回答,选爱人,就辜负了老爷子的信任,选谭氏集团,就未免太显薄情寡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