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书房里忽然传来动静,齐氏吃了一惊,举了灯过来看,林落竟然还未休息,却因犯困打翻了灯台,蜡油在手背上淌了一片。“都什么时候了,还不睡觉。”她心疼的给儿子用手绢擦,又用冷水冰。
“我只差一点就抄好了。”
齐氏没好气的道:“手背上都烫起一个水泡,真落了疤怎么办。”
“还好还好,娘亲不用担心。”林落劝了齐氏回去,也顾不得手疼,紧赶慢赶,终于在截止日前顺利把书送了过去,老板如数付款,又想哄他问其他古本,林落全不搭理,马不停蹄赶回珍宝斋。
亮晶晶的小兔子触手温润,圆滑饱满,柔和可爱,林落把它放在掌心轻轻托举起来,阳光斜照,这兔儿也仿佛活了起来,雪肤亮眸,娇态娇姿,隐隐约约的,还跟荣烛这个姑娘有点像。林落嘴角不由得浮现出微笑,他这个对兔子殊无偏爱的就忍不住多看两眼,荣烛这个痴迷兔子的,定然会爱不释手吧。
他飞快的跑回家去,用一个锦囊装起来,拿去送给荣烛。
荣烛正在沈府后院里跟小红一起喂兔子。灰色的兔子,毛长身壮,跟一般的宠物兔不一样,应该是家里下人抓了送给她玩的。
“哎等等,兔子不能吃湿草,一旦喝水多或者吃了水分太大的草就会拉肚子,严重的话,可能还会死掉。”
小红闻言,立即把带着露水的草收起来,又从厨房拿了两根萝卜出来,荣烛亲自把萝卜切成了丁,又混合了麦麸搅拌均匀,然后才喂给兔子。兔子的三瓣唇一开一合,显得颇为滑稽,而那身皮毛却油光水滑,看上去手感很不错。荣烛抱着兔子使劲撸,越揉越软,越揉越光亮,林落看她摸得这么开心,忍不住掌心也有点发痒。
“这毛真不错,到时候剥下来做个皮筒子送给夫人,兔子肉就别红烧了,夫人冬天不爱吃油大的,做成粉蒸的,告诉厨房用玉米面裹上,配上粉条,大葱,萝卜丝,少放花椒,多放蒜。”
林落:……
那圆滚滚的大灰兔还埋头食盆吃得欢实,显然没意识到自己明天就要变成一碟子菜。
“我以为小姐会多玩一段日子呢,却原来只要这一下子。”
荣烛还在恋恋不舍的抚摸着兔子,但口吻却很坚决:“夫人说了,她看上兔子这身毛了,还特意叮嘱人剥得时候,别剥坏了我玩一玩就是了,怎么能为了自己的爱好,冲撞夫人的计划呢?明天你就送回去吧,再养久了,我就真舍不得了。”
林落暗中听得清楚,心中却只觉得罕异。虽然他现在认定了“田螺姑娘”暖心又体贴,可这未免也太懂事了。她与沈夫人不是母女情分深厚,亲密无间的吗,何须如此小心客气?直白的告诉沈夫人你喜欢,她未必不肯依你啊。毕竟不过是只下人进上来的兔子罢了,又不是什么要紧东西。
再看看荣烛,她对兔子明明眷恋不舍,十分喜欢,视线依旧黏着在上面,舍不得转移开。奇怪,她对沈夫人似乎多了些恭顺,少了些亲热。林落哪里知道沈大小姐芯子都换了,他有些疑惑,却也没多想。正要去把手里的“锦囊妙兔”送过去,却又有个下人跑过来寻荣烛,说沈老爷做生意回来了,带了礼物给荣烛,让她过去看。荣烛闻言,立即丢了兔子往前面走。
林落见状,伸出去的脚又收了回来。还是再等等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