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考郑的题目是主考官,也就是河间府的新任知府周大人出的题。

他属于干实事的官员,不喜欢歌功颂德那一套。所以帖经和杂文只要及格就可。名次高低完全取决于策论。

所有教官觉得好的文章都要经过他首肯,才能通过。

这几天好的文章,也有几篇,字字珠玑。

有的阐述治安的重要,有的讲安居乐业,税收,甚至征兵,治水都有讲过。

唯独苛捐杂税没人敢碰。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

就算再清明的朝廷也免不了有贪官。

盐俭县就有一位。

在贪官治理下,讲苛捐杂税,这不就相当于在老虎头上打苍蝇吗?

要是被对方知道了,那县令还不得给考生小鞋穿吗?

但这个考官不一样,他还真的就敢。

文章一开始描写,北方有个小县城,有个好县令,非常受百姓爱戴。

因为政绩好,这个县令理所当然升迁了。县城迎来了新县令。

这个新县令与之前那个县令作派截然不同。他不仅不为百姓办实事,而且贪得无厌。

他一来就让衙役到处征收苛捐杂税。

百姓辛苦一整年,种上来的粮食,却连温饱都混不上。于是许多宵小之辈走上犯罪道路。